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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二章 生財有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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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點城周圍和石景山工業區的土地,已經通過張子筠和張淮從京師那些皇親貴戚那裡買了不少了,而且還在加大購買力度。

所以六萬百姓除了初期的屯田,之後還可以逐步吸收為修路和工業工人。

程明浩為難得道:「我們密雲的地,基本都是軍屯田,要買這些地要和這些軍堡商議啊。」

說完之後,他吩咐人去叫蔣貴先,這些軍田基本都歸蔣貴先管。

別看程明浩是縣令,蔣貴先歸他指揮調遣。他這個縣令是有任期的,到了任期就得走,而且他也沒有管理軍田的權限。

蔣貴先就不同了,他是軍戶,是世世代代在此屯田的軍官。那些田名義上是朝廷的,是軍堡的,是軍戶的。實際上經過明朝這二百多年下來,這些田就和這些軍官的田沒兩樣了。軍官成了地主,軍戶淪為僱農。

而且到了明朝末年,軍田都可以買賣了。只要你有錢,沒有什麼東西是這些軍官不敢賣的。

蔣貴先來了之後一聽王越要買田,立刻來了精神。為啥這麼積極?一是因為乾旱年年歉收,二是軍戶逃亡嚴重,造成很多地都拋荒了。閒置了那麼多地,還能換銀子,能不積極嗎?

雖然有不少地不屬於他管轄,沒關係啊!好些人著急賣呢,自己做個中人也有抽成。

最後向王越推銷了二十萬畝土地,價格是旱地二兩,水地三兩,今年乾旱水地也沒多少。

具體這二十萬畝是否能全部成交,那要看實際操作了。不過蔣貴先拍胸脯保證基本沒問題,這裡面就有他所管轄的七萬畝,可以立刻成交。

最為關鍵的是,王越還把原來種地的那些軍戶也管了。土地所有權歸他之後,軍戶們的生活生計問題他來解決,只會比以前更好。

這樣的買賣當然做得,那些軍官連後顧之憂都沒有了。

幾十萬兩白銀的非法土地買賣,就在謝寶清和程明浩兩位大明官員眼皮子底下敲定,二人就當沒看見。

為啥?現在是明末,這樣的非法買賣屢見不鮮,不足為奇。何況王越是為程明浩解決了百姓和防虜兩大難題,還是他自己掏錢,何樂而不為?

再說了,這些衛所的最上一級部門就是中軍都督府。張大都督的二小姐都在現場做了見證人,而且始終笑語嫣然,這以後連手尾都不會有。

這些地真是賣的舒心,賣的放心!

張子筠當然笑語嫣然了,這麼多可憐的百姓被安置,好事啊,還不用朝廷花錢。至於說王越破了財,也等於她自己破了財,不過張二小姐那是大戶人家出身,在這方面心寬著呢!而且在她看來,王越錢多的都深不見底了。都要拿上千萬兩白銀來建電廠,這得多有錢。

「哎呀,蔣同知是生財有道啊!」程明浩暗諷道。

這尼瑪七萬畝最少也有十四萬兩啊!

「程大人見笑了,這些錢不是我一個人的。指揮使那裡,還有下面的各個千戶所都要分的,到我手裡也沒多少。」蔣貴先連忙解釋。

這程大人啥意思?眼紅了?確實要眼紅,別看程明浩是縣令,一年的俸祿才四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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