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四耳風獸(1/2)
「先生,要到了。」宋哲提醒道,其實不需要他提醒,雖然這裡對財神的遮蔽很重,可雷諾本身就是基站,只要他在動,財神可以掃瞄到的視野也在動。
早在兩刻鐘之前,財神就已經掃瞄到那隻地仙獸。和雷諾想的不太一樣,這隻地仙獸的個頭不大,六足四耳,一口大板牙,耳朵很長。
以雷諾對動物的了解,這應該是一隻草食性動物。肉食還是草食,其實很容易分辨出來,牙、爪、體形,從這三樣就能區分出來。
為了吃到肉,肉食性動物必須長著尖爪利齒,體型可以大,卻必須跑起來流暢快捷,而草食性的,只要跑的快就好。
從嘴裡露出來的是如同兔牙一般的板牙,牙的下端是平的,這明顯不適合撕咬。
又飛了半個時辰,飛機降落,那隻地仙獸正迎著頭,看向天空中的飛機興致盎然。這種可以飛行的奇怪東西,它幾個月前就發現了,不是飛禽卻可以飛。
飛機落地,雷諾從飛機上走下來,宋哲也從空中落到他身後,兩人一前一後走向地仙獸,這讓它有些迷茫。
野獸的等級觀念比人類要強,一個獸群只能有一隻首領,根據身體的強弱程度,在獸群中有不同的地位。
它第一次與人類接觸,不懂人類社會間的複雜關係,可它覺得,與自己交流的那個地仙,才是兩腳獸里最強大的,理所當然的應該是首領。
看兩人的行走的位置,雖然只差一步,卻能看出地位上的區別。野獸破凡,是可以開智的。
其實宗師級的野獸,已經很聰明了,六牙就知道打工換肉,還知道以權謀私,把自己的同類安排在工作崗位。
地仙獸的智力更高,絲毫不比普通人類差,若說差別,應該是見識上的。從出生到破凡,這隻地仙獸就沒離開過死神山脈,最多是從外圍進入核心,相差不過一千多里路,眼中看到的,全是野獸族群之間的生存之道。
只要有實力,它不介意在自己的地盤上多出一個種群,哪怕這個種群只有兩隻腳,還喜歡挖石頭,這有什麼關係呢,它知道在荒涼之地的地下,大部分的生物都是以吃石頭為生的。
可以飛的東西,走在前面的首領,喜歡吃石頭,還知道儲備,這是一個龐大的種族,有一個聰明的首領。
這是個強大的種群,擁有讓它無法想像的凝聚力,已經破凡成仙,依然守護族群,不離不棄。
這些都是它暫時無法理解,又非常想知道的。它在三十年前,破凡成仙之後,就離開族群,不是它想這樣,而是它在族群中已經沒辦法生活下去,所有的同族,都會下意識的遠離它,用恐懼和敬畏的目光看著它。
如果只是一開始這樣還好,若是誰在這樣的目光中生活超過一個月,你就知道那是什麼感覺了。
所以,它有不得不離開的理由,經常遠遠的看著同族在樹林中、草地上,歡快的進食玩耍,它居然有種後悔的感覺,還不如作一隻普通的四耳風獸,雖然壽命會縮短很多,可有什麼關係呢?
象它這樣,孤單的生活在一片最肥美的草地,擁有死神山脈四分之一的領地,卻連交配都成問題。母獸在它身下瑟瑟發抖,甚至還有被嚇死的。
它真的不想這樣啊,它從不覺得自己有多兇惡,回想它走過的一百三十個春秋,除了和另一隻地仙獸小小的打了幾架,殺死幾隻不守規矩的宗師獸,也沒幹過什麼讓同族害怕的事情啊,它也是吃素的好吧。
地球人有句俗話,叫作煩惱只因識字起。意思是說,如果什麼都不知道,渾渾噩噩的度過一生,其實也挺好的,沒那麼多的煩惱。認字開智,知道的越多,煩惱就越多。
此時的四耳風獸,雖然然沒聽過這句話,卻有這樣的煩惱,它比同類聰明太多了,已經沒辦法再生活在種族之中,而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和歡樂,離它遠去,如今留下來的,就只有無盡的寂寞和苦修,除了繼續修煉,它還能幹什麼?
看兩人走到近前,四耳風獸衝著宋哲傳過去一道信息,這種無聲的交流,已經持續了幾個月的時間,從最初的只知道有對方,不解其意,到如今已經能進行簡單的交流。
能找到一個和自己實力相當,能夠交流的生物,四耳風獸是非常珍惜的。山脈中另外三隻地仙獸都是瘋子,根本沒辦法交流,它們整天想著進入火池,找尋長生不死之法。
一群愚蠢,它們可曾看到長生不死獸?
既然沒有,那就證明火池之中,根本就沒有長生不死之法,那裡散逸出來的氣息,應該是一種天才地寶。
天才地寶是好東西,四耳風獸也想要,可與得到天才地寶需要付出的代價相比,還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
千百年來,死神山脈之中,進火池而亡的地仙獸就不少於十隻,因火池而死的宗師獸,數之不盡。那些流浪的宗師獸,日子過的不如意,願意拿命去的拼的不在少數,可最後的結果都一樣,灰飛煙滅,不管你是宗師獸還是地仙獸。
首領弱
地仙獸雖然開智了,不過這隻四耳風獸沒有聲音語言,它的喉嚨還沒進化到那種程度,在族群之中,使用是肢體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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