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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的太子是當年的城陽王,沈貴妃的兒子。將來他成為新帝,沈氏作為外戚,風光可想而見。沈欽如今能在桓瓖面前說出這樣的話,亦是因得於此。
至於桓瓖說,要沈欽心平氣和地在海鹽住久些,好尋出侯鉅的馬腳……這想法固然是正道,但我當然不能讓他如願。
我原來的思路甚是簡單。沈欽既然先前在別處辦了些人,那麼來海鹽,必也是抱著找茬的心來的。不過侯鉅這人既然能安然在海鹽待了許多年,那也是有幾分本事的,為防止沈欽能耐不夠被侯鉅糊弄過去,我便須得自己加點料。
楊氏兄弟佯裝打劫時落下的那刀,自是我夜裡潛入縣府偷的。除此之外,我還打算今夜就在這聚賢居放一把火,讓沈欽打心底坐實侯鉅的謀害之心,然後將他拿下。此法的好處在於簡便而安穩,我起個頭,讓沈欽慢慢去做。反正就算萬一讓他見到了我,他也不知道我是誰。
而桓瓖出現,則大不一樣。
桓瓖雖是個紈絝,卻絕非蠢貨。他決意要查侯鉅,便定然會查到那天夜裡張郅去萬安館搜捕私鹽販的事,那麼一來,我便難保要跟他打上交道。我絕對不可在他面前露臉,所以,我不僅不能讓他們在海鹽久留,還必須在桓瓖查到萬安館之前,把此事了解。想來想去,既然沈欽急著想回雒陽,那麼最穩妥的方法,便是辛苦辛苦侯鉅速速把事情都敗露出來,好讓他們結案滾蛋,皆大歡喜。
思索一番之後,我不再停留,帶上那身粗布衣裳,借著夜色,翻牆遁出聚賢居。
桓瓖說得沒有錯,凡有產業者,必有出入帳目。侯鉅這樣的人也不例外。他作奸犯科無非是為了斂財,若無帳目,他便無法掌握資財之數,故而必有一本記錄往來的帳冊。
如今雖風頭正緊,然而沈欽剛到海鹽,據方才桓瓖所言,沈欽應當未曾對侯鉅展露出手段。人皆有僥倖之心,侯鉅就算警惕,定然也是相機而動,不會馬上將帳冊銷毀。故而我既然要幫桓瓖一把,重中之重也就在這帳冊上。
至於那帳冊的下落也並不難猜,定然就在侯鉅的手上。侯鉅疑心頗重,這樣重要的物什,交給什麼人保管都不如自己拿著才安心。
於是,我離開聚賢居之後,逕自往縣府而去。
縣府在海鹽城南,占地頗為寬敞。它分為兩半,前面是官署,後面則是縣長的府邸。
夜裡,官署大門緊閉,我逕自繞到後面,翻牆而入。
時值人定,宅院中甚是安靜,沒有什麼人走動。
這個地方我來過兩回。侯鉅是個懼內的人,海鹽縣城的人都知道,如果要討好縣長,那麼就要先討好他的夫人何氏。而我一個從外地來海鹽做生意的婦人,想要長久,破點財與縣府走走關係還是必要的。於是每年臨近年節的時候,我都要到這縣府中來一趟,給何氏送幾匹時興的衣料。只不過何氏未必知道我,因為除了虞家之外,但凡要在海鹽縣做些生意的人,無人不須孝敬。何氏一個官家貴婦,自然不會什麼人都見。於是我每次來,出面接收的都是府中的管事,堂而皇之地拿著一本冊子,來一個勾一個,誰沒送禮一目了然。
我並不白來,兩次之後,這府邸中何處有什麼屋舍,已經摸得清楚。畢竟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偷雞摸狗的勾當乃立身之本,無論在何處,官府這樣的寶地都萬萬不可錯過。
如今,果然還是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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