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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起步諸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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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的最高管理機構是一個委員會。陳守序以金城共和國執政的職務成為委員會的召集人。除了陳守序之外,還有財政部、國防部、貿易與船運部、內政部四個部門的部門長和金城市長、一位大法官。

艦隊會打仗的人不少,可懂得如何建設一個國家的人卻很少。因此那些原本在歐洲就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就成了香餑餑。比如馬爾蒙就辭去了艦長的職務,轉任內政部部長。在人手不夠時,交叉兼職成了不可避免的情況。陳守序和馬爾蒙現在依然是艦隊的正,副提督,只是不再專任某艘戰艦的艦長。

財政部長是原來艦隊的理事長德瑞普。他之所以能擔任這個職位,是因為他資歷夠老,能服眾。在他手下,還有一批來自各地的會計負責具體工作。

國防部長是原先的軍需長考克林,沒有軍令權,只是負責人員銓敘、基地和後勤建設等工作。

貿易與船運部給了林同文,金城目前還沒有官方的商船隊。現有的商船全部屬於各家私營公司,只是註冊在金城的商船有義務在海軍徵調時提供便利。貿易與船運部的作用是監管、引導這些貿易公司。

市長暫時空缺,金城尚處於軍管狀態。市長一職,陳守序的想法是不著急選定。等未來金城成立了城市評議會,到時再決定市長由誰來干。

法官一職,由於亞蘭比羅伯茨是原艦隊高級管理人員中唯一擁有律師執照的人,因此也當仁不讓地落到他頭上。現在歐洲的國王們很喜歡任命那些擁有律師執照的貴族去擔任殖民地總督,因此也讓考律師執照成為一種時髦。只是在新大陸,具備這種教育背景的人很少。

征服者們對很多工作都選擇了他們最熟悉的模式。

如土地分配,元老院就完全照搬了西班牙在美洲的委託監護制。元老院把從戰俘手中奪取的大片土地委託給有功者,作為其征服功績的酬謝,使之代行治理土地。在這種制度之下,土地所有權屬於元老院。監護主並不享有所有權,只對受委託監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農奴有「監護」、利用和管轄之權。委託監護權可繼承。河道和公路作為重要的物流渠道,則不納入分封,屬於國有資產。

作為與權力相對應的義務,委託監護主們有責任在元老院召喚時,自備武裝加入軍隊。不過在當下,這並不是問題。因為大多數委託監護主本身就在軍隊任職。

北大年的國土並不小,不過多數地區都是人跡罕至的森林。各位委託監護主只是在地圖上劃了幾個圈留待以後開發,現在還沒有人當真前去自己的封地。

立法的問題也很麻煩,目前暫時還是各家管好原本各家的人員。如何在不同民族間,將他們的習慣法融合,將會是一個長期的問題。陳守序的建議是初期少立條文,等判例多了後再說。對於涉及不同群體的案件,目前只能參照巴達維亞荷蘭人的方式,靠聯合陪審團來解決。

各部門現在只是搭起了框架,對於具體的任務邊界並沒有詳細的章程。陳守序從沒想過他能一個人掌握全局。共和國是團隊所有人的,不是他一個人的。總之,權力和任務都下發給了各部門,各自想辦法吧。所有人都在緊張地忙碌中。草創期,什麼都很缺乏,就是不缺熱情。所有的工作都在吵架中向前推進。

相對於理論上的國土,征服者們的人數太少了。為了節約軍事資源,金城在南北兩個方向都在原本北大年王國的基礎上向後收縮了。吉蘭丹城和靠近宋卡的居民區都暫時被放棄。現有的人員都聚集在金城周圍。

北大年的女王和她的丈夫在城牆完全失守前逃出了王宮,現在應該在柔佛蘇丹的宮廷里。陳守序知道他的軍隊目前還是一次性軍隊,最有力的一擊已經用完了,如今並沒有擴張能力。也很難同時面對南北兩個方向的敵國。既然柔佛的敵對狀態在短期內無法解除,那麼暹羅就是必須安定的一方。

在金城建國後不久,使者就趕去了阿瑜陀耶,用金銀花、戰俘和王宮中繳獲的藝術品,換取了帕拉薩東王的承認。金城如今可以用白銀向暹羅換取需要的物資,但在暹羅需要時,要提供軍事上的幫助。

除了某些措辭上的義務,總體來看,與暹羅達成的是比較好的條約。暹羅王獲得了白銀,金城得到物資和人力。比如大米,原本北大年就只能自給一半的大米,不足的部分只能進口。

不光主動向暹羅購買物資,金城也很歡迎各地商人過來交易。為此,金城將稅率降低到整個半島最低的水平。在很長一段時間,金城的收益將不會來自稅收,而是自身從事的貿易。

外交上,除了暹羅和柔佛,女王當政,處於收縮狀態的亞齊對金城並沒有任何表示。金城與亞齊也不存在利益上的衝突。

陳守序對元老院說,我們沒有精力去處理與那些小國的關係。只能抓住大國外交作為重點,對金城來說,就是三個國家,暹羅、廣南和巴達維亞。與其他國家的交往,要服從於諸大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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