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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請神容易送神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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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東亮竟然是把王貴踩死的!

才東亮得知王貴跟自己的老婆有染後,就迅速展開了復仇計劃。

平時,他就跟王貴比較熟悉,知道王貴的生活規律。

1980年春節後不久,他就開始製作殺人工具。

他的殺人工具是受馬嚼頭啟發的。

一頭是根結實的短木棍,另一頭是繩索。

在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才東亮偷偷潛入王貴家。

北方農民睡覺的時候,一般都是頭枕著炕沿的。

才東亮進屋,王貴的腦袋正好就在他的胯下。

他悄悄把繩索套在王貴的脖子上。

為了防止王貴的後腦勺磕在炕沿上留下傷痕,他還把王貴的身體往外拖了拖。

王貴睡覺很死,竟然一點反應都沒有。

然後才東亮一邊看著王貴那張熟睡的臉,一邊將腳踩到短木棍上。

就像騎馬踩著腳蹬子。

踩住了,猛地一用力。

一陣清脆的骨骼斷裂聲傳來。

王貴的頸骨瞬間就被繩索勒斷了。

連哼都來不及哼一聲便咽氣了。

才東亮平時干木匠活兒,蹬踏的力量很大,跟人上吊時下墜的力量相差無幾。

所以,無論是在王貴脖子上造成的頸骨斷裂,還是留下的V字勒痕,都跟上吊一模一樣。

然後,才東亮迅速把王貴的屍體拖出去,掛到了院子裡的柿子樹上。

大老黑、老胡和秦詠梅聽了才東亮的陳述都目瞪口呆。

老胡苦笑著搖頭:「真是木匠打老婆,有尺寸啊。」

更令三人目瞪口呆的還在後面。

眼見罪責難逃,才東亮索性坦陳:鐵釘貫頭也不是他初次殺人!

原來,才東亮初次殺人是在十七歲時。

十七歲那年夏天,他在山溝里放羊,碰到一個鄰村的小女孩。

一時衝動就把小女孩強姦了,事後害怕暴露又將小女孩推到河裡淹死了。

才東亮被押下去後,大老黑倒吸一口涼氣。

「幸虧這個王八蛋被抓不住,不然天知道他還會殺多少人。」

秦詠梅也感嘆:「有些人生來就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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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想法是不對的。」

當秦詠梅拿這句話來懟魯亞楠的家庭時,白客連忙替大哥辯解。

「你忘了『流浪者』里批判的思想了?好人的兒子一定是好人,賊的兒子一定是賊。這是錯誤思想,是出身論!」

「哼!那是演電影。」

白宗也拼命辯解:「像魯亞楠這麼穩當的女孩兒確實不多見,不信你仔細看看周邊。」

秦詠梅有些鬆口了,但對魯亞楠的家庭還是有些忌憚:「可她家那些三毛野獸,可夠你對付的。」

這等於間接肯定了魯亞楠是個好姑娘。

白宗卻不領情,繼續辯解:「不就她那個二哥嗎?沒啥了不起的,不招惹他就完了唄。再說亞楠能鎮住她哥。」

白宗之所以這麼著急,是因為魯亞楠已經領白宗回家見過她的父母了。

而且魯亞楠的父母也都挺喜歡白宗。

如果白宗遲遲不領魯亞楠回家見父母,魯亞楠恐怕就會有想法了。

白宗還想繼續跟老媽據理力爭,白客暗地裡捏了他一把,提示他見好就收。

白宗和老媽都是愛頂牛的人,分個子午卯酉的結果就是兩敗俱傷。

從父母的大房子裡出來,白宗還不服氣。

「幹嘛不乘勝追擊,說服俺媽呢?」

「有啥好說服的,媽不反對就是同意,哪天你把大嫂帶過來就好了,保管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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