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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質感的球體在光下熠熠生輝。
「都看見了嗎?這裡,是一個金球,等一會兒我會以任意位置、任意角度、任意力度發球,你們的任務,就是在20秒內找到我。」
金球用得意的口吻說:「只要有一個人找到球,全部人都可以通關哦!很容易對不對?既簡單又好玩!比其他監察官的遊戲都要棒,對不對?」
「怎樣才算找到?」談笑似初生牛犢不怕虎,大喇喇的站出來問,「我眼睛看到算不算找到?」
「不算哦。」金球浮在空中左右搖晃,模擬人類搖頭的動作,「找到金球有兩個標準——
一,手要接觸到球;
二,球處於靜止狀態。」
它又漂浮得高些,善解人意的說:「為了讓大家更好理解,我先示範一次吧!」
第30章 一次示範
金球在洞穴里東飛飛,西飛飛,上下飄忽,像個小孩在尋找躲貓貓的最佳地點。
太稚氣了。
白幼薇有種兒戲感。
上次的兔頭人雖然也讓她覺得像場鬧劇,但兔頭人至少夠沉穩、夠冷靜,言行舉止帶著一種程序指令的刻板印象,仿佛照章辦事,沒有一句多餘的廢話,也沒有流露出任何情緒。
可眼前這個金球是怎麼回事?
事關生死的局面,冒出這麼個玩意,還真是讓人不快。
身邊的沈墨低聲與她交談:「聽上去似乎不難,只要有一個人找到球,就能結束遊戲。但是剛才在路上,玩偶的數量不少。」
也就是說,那些人全部在這個遊戲裡喪命。
既然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遊戲,為什麼會死那麼多人?
白幼薇不以為然的撇了下嘴,「跟兔子賽跑,聽上去也不難。」
最後不也一樣死了很多人?
沈墨沉默片刻,問她:「兔子能用嗎?」
白幼微聞言看他一眼,沒有立即回答。她手裡不輕不重的揉著毛絨兔的耳朵,每用力一次,泥水就會淅淅瀝瀝往下滴。
「我可不敢用。」她小聲道。
暫不提兔子體內的電量夠不夠,只看現在充滿泥水的環境,她就不敢用。誰能保證一道閃電劈下去,會不會把全場玩家都烤焦?
旁人死活她不管,但是沈墨得活著。
沈墨見狀沒再多說,只低聲交代她:「發令槍拿好。」
白幼薇乖覺的「哦」了一聲。
其實發令槍在這種地方也發揮不出作用,不過聊勝於無,好歹是個依仗。
沈墨則把白幼薇的那把摺疊水果刀別在腰後。
「我身上的軍用刀在進入遊戲後消失了。」他淡淡道,「看來如果是明顯的武器,會被這個遊戲屏蔽。」
「監察官需要保證遊戲順利進行嘛。」白幼薇譏諷的笑笑。
先無微不至的保障玩家的人身安全,然後再殘忍掠奪玩家的生命,正如這遊戲的名字一樣——玩偶遊戲。所有進入者都是遊戲的玩偶,無權利、無人格、無自由。
「好啦!我就選這個位置吧!」清脆的童音再次響起。
金球在一番選擇困難症之後,終於選定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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