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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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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礙著安王府的權勢,京兆尹閉眼不管,現在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去擊百安鼓,只有把事情鬧大,官不管就只有讓君來管。

穿過人來人往的邵南街繞過越樓,孟婉瑜一路上都在想,要是真能面聖自己該怎麼訴說案情,面見天子規矩繁多,而她沒學過宮裡的規矩,會不會頂撞皇上。

雖說安王妃來勢洶洶,可自己離開前她還沒對孟家做什麼不可饒恕的事,且安家世子死在孟家女榻上這事,確實不是什麼光彩事。

孟婉瑜想著只能心一橫,到時候見機回話吧,只要自己不頂撞聖上,堂堂君王該不會為了些她不知的小禮節,為難於她一個小女子,這樣想著,她腳下的步伐堅定了許多。

百安鼓在皇宮越樓腳下,越樓乃皇宮第一高樓,象徵著至高的權勢與尊貴,只帝後才有資格上越樓,觀宮內百殿,宮外邵陽城內萬家燈火。

孟婉瑜敲響百安鼓時,蕭鼎正巧剛好在城樓上,近日他咳嗽越來越嚴重,身子也越加無力。

太醫看過後只道是太過勞累,受了寒涼,想不出其他病因,藥喝了不少,可就是不見好轉,蕭鼎心裡鬱結,便上城樓散散心。

鼓聲響起,蕭鼎皺眉,這百安鼓至設立起便沒有被敲響過,鼓響必有冤,官不能平之冤,便是有腐敗之嫌,身為一個帝王,蕭鼎自然也是不願意聽到這鼓聲。

為防止百姓的一些雞毛蒜皮小事也驚動聖駕,敲響百安鼓之前,必受十指連心之疼,一根細長的銀針扎入十根手指里。

孟婉瑜至幼沒吃過苦,雖然嫁得清貧,景哥哥對她也是疼愛有加,根是捨不得她受一分累,嬌嫩的手指被細針扎時,她額上直冒汗,硬是咬緊牙沒有出聲。

受過針刑,便可以擊鼓,三聲為一響,一響之後若想再擊,便要再受針刑,第二次受刑是紮腳,十根細針扎入腳趾,不拔出來,受刑之人赤腳上石梯,走到第二個鼓前,可再次擊鼓。

一共六個鼓,一鼓一刑,一刑比一刑殘酷,而擊鼓之人堅持越久,面聖的機會越大。

孟婉瑜咬牙敲完第一道,準備接受第二道刑法時,一太監匆匆而下,對兩旁的侍衛道:「皇上宣她上去。」

兩旁的侍衛雖然有些愕然,還是畢恭畢敬應是。

老太監瞧了孟婉瑜一眼,想到剛宮樓上,陛下看清這位女子的臉時,面上的驚訝,想來陛下是識得她的,為此,老太監語氣和善道:「姑娘隨我來。」

孟婉瑜唇色發白微微點頭,跟在老太監身後。

因剛受了針刑,十指還在不斷滴血,明明還沒受其他刑法,她卻覺小腹也隱隱發疼,想著現在不是矯情的時候,她用手扶摸了下小腹,快步跟在太監身後。

一路上,她沒敢抬頭。

繞過迂迴的長廊,老太監將她帶到一個涼亭前,停下了腳步:「皇上,人帶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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