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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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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澤仁普措並不希望白瑪成為作家。

寫作太艱難了。之前讓她寫,不過是想培養個愛好,沒想到無心插柳柳成蔭,她越寫越著迷,從早到晚,課堂課間,就像別的同齡人沉迷遊戲或者網絡小說一樣,瘋狂到令人髮指。

進入中學,成績無法像以前一樣保持頂尖。顧慮到將來的考學,澤仁普措開始限制白瑪寫作。

回家後會被檢查書包,每一個練習本都翻開來盤查,偶爾白瑪會寫在考試草稿紙上,又或者繪本雜誌的空隙里。被發現就只有沒收。白瑪低著頭。

如此一來,寫東西的頻率的確大幅下降。

她越來越不合群了。

初中二年級,幼稚而不懂事的時期,有不少崇尚頹廢文化的少男少女以割腕彰顯個性。

父母還沒遷來漢族地區時,梅朵措姆住在白瑪家。撞見白瑪的那一刻,她一點也沒往割腕上想。

太恐怖了。

比起割腕,白瑪的動作更像在鋸一段木頭。

弗洛伊德的學說里,死亡是一種本能。假如說大多數人是蜻蜓點水,那白瑪就是飛蛾撲火。後來她的自殺,每每都是取決斷的做法。

之後恢復病理性的興致昂揚,白瑪甚至譏諷當時的自己:「割腕怎麼會死呢?我真是丟臉。」

顱骨里儘是鍋煮沸後的沸騰聲,太吵鬧了。

一切都只出於暴漲的情緒。

「啊——」梅朵措姆撕心裂肺的叫聲引來了長輩。然而,那時的白瑪比平時還要敏銳,思緒在不合理的維度中達到最佳狀態。只見她刀鋒一轉,稍稍顫抖,隨即抵住了咽喉。

不是為了引誰注意,不是渴望被誰關懷。

只有一個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死。

她追不上任何人,所以她選擇一鼓作氣越過所有人。

她不傷害別人,因為看到過母親被傷害時脆弱的臉。可是必須破壞點什麼才行,可是必須毀滅些什麼才可以。

所以她選擇傷害自己。

白瑪拿刀狠狠刺下去。

澤仁普措手疾眼快,揮手打掉她的利器。他渾身顫抖,滿眼驚懼:「孩子!」

白婉愣在原地,退了幾步,囁嚅起來。

這種場合,作為母親,該說些什麼合適?

這個問題誰也沒法回答。

也許是因為剛為白瑪偷偷寫東西而吵過架,也許是身為長輩的自尊心作祟,也許是不希望白瑪以為這樣就能挑戰權威。也許是這些年來,應付澤仁普措和白瑪這對父女太疲憊。總而言之,她說了最不應該的那一句——

「你不要裝瘋賣傻,」白婉一字一頓冰冷地呵斥道,「白瑪央金。」

那就是他們從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裡對待這件事的態度。

白瑪不恨自己的爸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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