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言情小說 > 穿到七零嫁反派[穿書] > 第3頁

第3頁(2/2)

目錄

今天林父林母都進城辦事去了,原主也是看準了這天父母不在才想把事鬧大,以前她和林母說孟遠崢的事,林母都是勸她忍忍,給她灌輸些出嫁從夫的觀念。

這年頭,女人的思想還是挺封建的。

要不是原主實在忍受不了,也不會決定魚死網破。

到了林家,漢子就回地里幹活了,地里離不開人。

她自己去燒熱水洗乾淨身上,找了件林母的舊衣服換上,回了出嫁前睡的屋子,也不管屋裡很久沒住人有薄灰在,倒下就睡了。

醒來時已經黃昏,霞光滿屋,她坐起身,覺得已經好多了,剛巧大嫂崔芬進屋來看她的情況。

「音音醒了啊,渴不渴?」

她從開水瓶里倒了一杯熱水端過來。

林妙音捧著搪瓷杯喝了一口,抿唇,「大嫂,我和大哥走後,其他人怎麼樣了?」

「張慧被送到公安局去了。」

「孟遠崢呢?」

崔芬說,「他啊,當時周圍都是些老娘們,沒一個會水的,要不是他把你從水裡拖上來,你小命就沒了,所以爸和書記決定功過相抵,就不處罰他了。」

林妙音從杯子裡抬起頭,「我因為他掉下池塘,他啥處罰都沒有?」

崔芬說,「這也是沒辦法,老實說我也不喜歡這種不老實的男人,但是救人一命,是要表彰記過的,這功勞比他和姑娘拉拉小手這種錯誤比起來可大多了。」

原作中原主是被其他人救起來的,當時耽誤得比較久,所以還進了醫院。

醒來又大吵大鬧一場,原主要告張慧想故意殺人,告兩個人亂搞男女關係。

孟遠崢跪下來哭著求她,賭咒發誓以後只對她一人好,最後她心軟了,給書記求情,只讓孟遠崢寫了檢討,而「狐狸精」張慧就沒這麼幸運了,被記大過。

「哦對了,張慧說還想告你打人呢。」

林妙音笑了笑,「打人?誰看見了?」

她爸是生產大隊隊長,還想在這個大隊待下去的人,都不敢出來作證說她打了張慧,她很清楚這個年代,一個隊長,地位有多高,掌管著全隊人的生產生活。

「可是她臉上的傷……」崔芬想張慧要是拿臉上的傷說事呢?

林妙音正把腳塞進舊布鞋裡,站起來走了幾步,感覺不怎麼適應有點硌腳的手工鞋底,抬頭果斷道,「孟遠崢打的。」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