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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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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他家隔壁的勇叔了。」

「他這是自作自受。」

「他也扛不了多少東西。」

因為是陳家第四個孩子,取名為陳實的男孩低著頭,汗水都浸到了眼睛裡頭,糊得他看不清人臉,臉頰被太陽曬得火辣辣的,對面的大小姐說道。

「人逞能是不對的。」

「總得先自己吃飽,再去管別人的事。」

她說完這句話,便轉過身,陳實有點兒失望,他以為這位大小姐會多跟他說什麼——這些大小姐發發善心,能給他一點兒小費便再好不過,可是直到對方上船,都不再回頭。

他沒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直到三天後——原家的管家在碼頭上找到他。

陳實想起幾年之前的往事,他整個人還是如同當年那樣有點兒惶恐不安,對面的原溫初卻問他。

「你今年多大?」

陳實咬了咬唇。

「十……十七。」

他碼頭扛貨的時候,才十四歲。

原溫初因為他的年紀之小而有點兒出乎意料,她說。

「難怪你當年搬不動東西。」

「你這個年紀,富貴人家的孩子還在讀書。」

她的語氣就是特別平靜,其實並沒有絲毫蔑視對方苦出身的意思,然後原溫初說道。

「我今日去應聘了法華學院的教職。你想讀書麼?」

「你底子太差,估計正規考試考不上,頂多做個旁聽。」

陳實猛然抬起頭,他不敢置信。

「讀……讀書?」

他這麼一抬頭,對面原大小姐那張美得驚人凌冽的面容就立刻映入他眼底,她眼鼻唇無一不美,比他見過的任何一個客人都更讓人動容,來賭馬場的,也有被豪門客人帶來的當紅舞女歌女,可沒有哪個能美得這麼高高在上。

他吶吶地眼神漂移開來。

不能盯著客人看——客人會生氣。

原溫初是真沒想到陳實居然是個比她還小的孩子,才十七歲。大概是做苦力在碼頭上風吹日曬,所以才顯得成熟。那麼他上一世因為幫了她而出事的那一年,才不到二十歲。

原溫初看著他閃躲的視線,同他手指上細密的繭子,她開口說道。

「我想找個人幫我。你若是肯來,明日便去原家鐘錶行找陸管家,他會安排事情給你做。」

「我要人做事,給的報酬都公道,人要能吃苦,挨過苦頭,錢自然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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