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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為退婚書被刊登,所以很久不出現在港城的任何社交場合,那一夜她原本不該出現在殷家,但是她卻來了。
原溫初很美,美得張揚恣意,一襲黑色小洋裝,是她的風格,放眼港城,也只有她才能夠如此濃墨重彩彰顯出她的絕色風采,無人能替代她。
清絕。
濃艷。
纖穠合度,活色生香。
那黑色短裙穿在她身上,有一種誰也取代不了的妥帖,她從車上下來,一個下車的動作,就如同時間被放慢,他看著她,很詫異,那瞬間甚至有一種不真切的感覺,她美得清晰深刻,在他心上卻像是一道氤氳開的墨痕。
彌久日長。
那看似淡漠,再也散不掉的影子。
可是原溫初就是原溫初。二十歲的她,是最好的年紀。
不畏畏縮縮,不憔悴疲憊,而是風華盛開,同那場夜雨那樣往人心中砸,砸得人心裡一瞬心跳漏了一拍,從那一刻開始,殷惜就知道,有什麼已經不同。
他接過她手中的大衣。
看著她頭也不回地向著殷家大宅走去。他盯著她的背影,難以挪移開視線。
她看了他一眼,眼裡頭的光芒,那麼閃耀,明亮得像是夜晚港灣燈火,他看得出裡頭蓬勃的生命力,比美貌更綿長,她從頭到腳都自信張揚,髮絲都在燈光下熠熠生輝。
精緻的是她的眉眼,無暇的是她的肌膚,動人的卻是她的風骨。
港城的原大小姐。
他沒見過那樣的她。
她把大衣遞給他的時候,她說,要去警備司?
她要去作證麼。
她居然……要去作證指認華必武。
為何不同。
為什麼不一樣,她做出了同曾經截然不同的選擇。
殷惜那一日真實的震驚了。他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在心裡頭暗暗地說了一句。
「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原大小姐。
……
原溫初在港口又等了等,從八點開始,已經過了好幾個小時,越接近深夜,氣溫愈發低。
顧少爺把外套給她披著,衣服上頭還有少年的體溫。
陳實摘了鴨舌帽,去西士港那邊打探消息,這個少年有他的門路,跟著那些黃包車夫一塊走,他摘了鴨舌帽,也不那麼容易引人注意。
這裡同西士港的距離頗為遙遠。
足足等了一個多小時,寒風瑟瑟,陳實方才氣喘吁吁地跑回來,說道。
「我查到了。」
「兩條船,都有問題。一條上頭是走私的禁運品,還有一條船上頭裝的東西不認識,好像是什麼香蕉……?」
原溫初平靜地接口道。
「不是香蕉。是橡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