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言情小說 > 禁止偷親 > 第9頁

第9頁(1/2)

目錄

顧朝夕的聲音好似還在耳邊。

他低頭,輕輕笑了。

-

顧朝夕的外公外婆住在臨市,她小時候每逢節假日都要去呆上幾天。

小學二年級那年,她的媽媽出車禍去了天上保佑她,那年顧朝夕學了跆拳道,在外公家小區邊的小巷裡,撿到一個長得很好看的小男孩。

那個小孩身上穿著髒兮兮的舊衣服,被一群男生圍著腳踢拳打,顧朝夕英勇無畏地衝上前,用自己學的整套拳「嚇唬」走了壞人。

不小心沒注意,打鬥中撲到地上,胳膊上蹭破好大一塊地方,不停往外滲血。

她沒管,首次英雄救美救得很開心。

小朝夕蹲在那小男孩身前,看他臉上身上數不清的傷口,只覺得心疼。

她小心地戳了戳他衣袖:「你不要哭啊,我給你吹吹就不疼了。」

想起剛才聽見男生打他時嘴裡說的話——

「沒媽的東西!」

「你爸沒出息,你媽都跟別的野男人跑了,沒人要的野雜種!」

「以後別讓我看見你,見一次打你一次,我媽說你就是連家都沒有的野孩子!」

……

顧朝夕從口袋裡翻出一顆糖,剝開糖紙。

手上都不敢用力,她聲音小小地說:

「你不要難過哦,吃顆糖就不疼了,他們不喜歡你,我喜歡你呀。」

第五章

好像自從顧朝夕點頭之後,一切的流程都走得格外快,第二天兩人就去領了證。

紅通通的本子拿到手之後,顧朝夕還是沒反應過來,自己就這麼結了婚。

剛踏出民政局的門,林初薇就來了電話。

顧朝夕接起來。「餵。」

「夕夕,在哪兒呢?我們今天出去玩。」

顧朝夕說:「在民政局。」

林初薇:「?」

「你說哪裡?」

顧朝夕重複:「民政局。」

林初薇:「你可別告訴我你是去民政局結婚的。」

顧朝夕:「不然?」

聽筒中安靜了三秒,三秒之後,爆發出一聲完全有穿破人類耳膜潛能的叫聲。

顧朝夕矜持地拿遠了手機,等她平復後才又放至耳邊。

「我靠我靠我靠!顧朝夕你他媽三秒之內給我解釋清楚!」

餘光里,江洲暮站到了她身旁,顧朝夕陳述事實道:「家族聯姻,迫於無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