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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朝夕的聲音好似還在耳邊。
他低頭,輕輕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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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朝夕的外公外婆住在臨市,她小時候每逢節假日都要去呆上幾天。
小學二年級那年,她的媽媽出車禍去了天上保佑她,那年顧朝夕學了跆拳道,在外公家小區邊的小巷裡,撿到一個長得很好看的小男孩。
那個小孩身上穿著髒兮兮的舊衣服,被一群男生圍著腳踢拳打,顧朝夕英勇無畏地衝上前,用自己學的整套拳「嚇唬」走了壞人。
不小心沒注意,打鬥中撲到地上,胳膊上蹭破好大一塊地方,不停往外滲血。
她沒管,首次英雄救美救得很開心。
小朝夕蹲在那小男孩身前,看他臉上身上數不清的傷口,只覺得心疼。
她小心地戳了戳他衣袖:「你不要哭啊,我給你吹吹就不疼了。」
想起剛才聽見男生打他時嘴裡說的話——
「沒媽的東西!」
「你爸沒出息,你媽都跟別的野男人跑了,沒人要的野雜種!」
「以後別讓我看見你,見一次打你一次,我媽說你就是連家都沒有的野孩子!」
……
顧朝夕從口袋裡翻出一顆糖,剝開糖紙。
手上都不敢用力,她聲音小小地說:
「你不要難過哦,吃顆糖就不疼了,他們不喜歡你,我喜歡你呀。」
第五章
好像自從顧朝夕點頭之後,一切的流程都走得格外快,第二天兩人就去領了證。
紅通通的本子拿到手之後,顧朝夕還是沒反應過來,自己就這麼結了婚。
剛踏出民政局的門,林初薇就來了電話。
顧朝夕接起來。「餵。」
「夕夕,在哪兒呢?我們今天出去玩。」
顧朝夕說:「在民政局。」
林初薇:「?」
「你說哪裡?」
顧朝夕重複:「民政局。」
林初薇:「你可別告訴我你是去民政局結婚的。」
顧朝夕:「不然?」
聽筒中安靜了三秒,三秒之後,爆發出一聲完全有穿破人類耳膜潛能的叫聲。
顧朝夕矜持地拿遠了手機,等她平復後才又放至耳邊。
「我靠我靠我靠!顧朝夕你他媽三秒之內給我解釋清楚!」
餘光里,江洲暮站到了她身旁,顧朝夕陳述事實道:「家族聯姻,迫於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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