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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練練,多練練。」言景則指著衛凌修抄錯的那字前面的字問:「這個字叫啥?」
「腥,這個字讀腥。」衛凌修道。
「腥啊……我知道了。」言景則拿出手指頭在桌上比劃。
衛凌修原本並不覺得言景則能寫對,可現在……他竟然見到言景則把筆順全部比劃對了!
衛凌修一驚,當下把自己剛抄錯了字的紙張給了言景則,又給他一支筆:「言哥,這上面錯了字,這張紙就廢了……你在上面寫寫?」
言景則接過筆,用力一寫,就在紙上畫出個墨團來……
他見狀有些尷尬,也意識到這字必須輕點寫,言景則重新沾了墨,小心翼翼地在紙上寫了一個「腥」。
這字筆順是對的,字也是對的,就是有點丑。
但一個以前不識字的人,只看自己寫了一遍,便能寫成這樣,已經非常難得!
不,這不僅僅是非常難得……言景則就是個天才!
衛凌修不免激動:「言哥,你太厲害了!」
「這不行,這字不好看。」言景則卻道,他回憶起衛凌修之前寫字的樣子來,繼續寫。
然後,衛凌修就眼睜睜地看著他一個接著一個地寫字,這字還越寫越好……寫了七八個字之後,言景則的字,還已經寫得跟他一模一樣!
衛凌修都懵了。
言景則倒是沒多想,只道:「凌修,你繼續寫,你把這些字兒全都寫一遍,我看一看,這樣我以後也能抄書賺錢!」
去碼頭扛貨賺的錢明顯沒有抄書賺的多,他以後還是抄書賺錢吧!
衛凌修更懵了:「我寫一遍,言哥你就能記住?」
言景則道:「是啊……難道不是這樣的?」這話說出口之後,言景則才發現,好像不是所有人都這樣的。
別人的記性,顯然沒有他好!
所以……他其實是個天才?
不過言景則現在也沒空管天才不天才的事情了,他這會兒就只想學認字,好抄書!
他要賺錢!
衛凌修震驚地看著言景則,突然想到了什麼,拿過那本《三字經》,就道:「言哥,這書我念給你聽,你試著認字。」
衛凌修說完,就念了起來,沒一會兒就念了二十四個字:「言哥,這二十四個字,我再念一遍給你聽……」
「不用,我都記住了,你繼續念。」言景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