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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討價還價,言景則最終開出了寫大字五十文一個字,幫人寫整本的書,二十文錢一個字的價格。
這樣一來,他寫的《三字經》,就要二十二貫了!
此時用銀兩兌換銅錢的數目,是會因著銀價有所變化的,但普遍一千多文,就能換一兩銀子,二十二貫就是二十二兩銀子。
這是要發!
當然,這些人並不讓他寫《三字經》,李秀才就拿出一本自己的詩集,請他謄抄一遍,又有人拿出自己寫的策論,讓他謄抄。
這次來的五個秀才,每個人都有想讓他寫的東西,順便也讓他寫一些大字——基本上都是一些祝福的話。
言景則提筆就寫,先寫李秀才的。
一邊寫,言景則還一邊問其他人:「你們可要換種字體?」聽這些人的說法,是要拿著這些東西去送禮,去請教別人的,大家都送一樣的,會不會不太好?
「你別分心。」李秀才道,說完才發現言景則哪怕在說話,寫的字依然非常好,還非常快,那速度……真是讓人羨慕!
此時鄉試考舉人,一次就要九天,除了題目較多以外,跟大家寫字較慢也有關係。
大部分人不講究寫得好,寫起來還是很快的,一個時辰能寫兩千字,但若要寫得端正,一個時辰也就能寫一千字。
可眼前這人呢?
毛筆在他手上動得飛快,他這樣的速度,一個時辰怕是能寫三四千字!
言景則還就是一個時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寫五個時辰,也就能寫兩萬字了。
現在一個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貫。
讀書人真的太賺錢了!
言景則覺得若是有人願意買,他願意寫到天荒地老。
「你還能換字體?」有人問。
「若有字帖給我參詳,我能照著學。」言景則道:「書店裡就有字帖。」
幾位秀才面面相覷,當即表示要換字體——他們都打算拿這字去給周大人送禮,最好還是各不相同。
他們紛紛去找字帖。
言景則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詩集,然後便開始照著其他的字帖學。
他最近抄書多了,那毛筆便好似成了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想寫出怎麼樣的字來,就能寫出怎麼樣的字來!
此時看過字帖,練了練,他立刻換了一種字體,寫下一篇策論。
然後再學另一種字體……
言景則學得極為認真,畢竟這些,都是以後可以用來賺錢的東西!
而那些秀才,他們此時已經無話可說。
他們一個個都是天之驕子,自以為十分厲害,結果一個不學無術的混混學了幾天,竟然就能遠超他們。
他們都開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絕不是他們太笨了,絕對是這個混混太厲害了。
這也不是混混……他們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頭就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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