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如在夢裡(1/2)
張年發要劉萬程去高強家,主要是因為劉勇離開了,他苦心積慮組建的那個小團伙也給劉萬程拆了,劉萬程再沒有顧忌,加快了分廠改革的步伐。
劉萬程要做的許多改革,張年發都是第一次聽說。是不是合適,能不能給分廠造成預料之外的混亂?他心裡是沒有底的。
在領導能力和見識上,張年發自己有數,他不如他的師兄高強,所以二分廠一直不如一分廠。
他想領著劉萬程去高強那裡,讓劉萬程和高強說說他的這些改革思路,讓高強給他們把把關。
當張年發把自己這個意思,對劉萬程講清楚的時候,劉萬程不以為然,還是不想去。
老高頭能有什麼好主意?他要真有好辦法,就用不著日後給抓進去,害的我四下里給他找人托關係往外撈他了。
可他也不能把日後發生的事告訴張年發,要不然張年發還不把他當妖怪了?
他只好借高秀菊推脫:「高秀菊見著我跟見著仇人似的,我再跟著你去她家,不好吧?」
張年發可不在乎這些:「有什麼不好的?她一個小丫頭片子知道什麼?你這是為她好,將來她會感激你的。」
哎,這話劉萬程聽著受用。這潑婦就是不知道好歹,香臭不分!
這個理由不成立,劉萬程沒了推脫的理由,張年發的話又說到了他心裡,他腦袋一發熱,竟然在下班之後,跟著張年發去高強家了。
高強住的是廠里八十年代建的幹部樓。為啥叫幹部樓?那是因為能住上的,都是廠里的幹部。
當時廠里基建處建樓,可沒說就是給幹部建的。可是,幹部可以加分,廠級四十分,處級三十分,以此類推。
這樣以來,就是入廠最早的工人,到現在的積分,也不可能比幹部們高。一年工齡才算一分呀!
這就叫變相分配。高老頭入廠早,工齡分本來就高,再加上處級幹部的三十分,自然就住上了廠里第一批新樓。而工人們私下裡,則叫這樓為「幹部樓」。
張年發在宿舍區門口的熟食店裡,買了二斤豬頭肉,又買半斤油炸花生米,再出來買兩瓶老白乾,就帶著劉萬程,往宿舍二區最後面的樓房去了。
劉萬程原本也想花錢買點水果啥的,總不好空著手往人家去的。老張不讓他花錢,他想想高老頭過去的可惡,也就沒再堅持。
從宿舍區門口,到高強家的這段路,劉萬程比張年發熟悉多了,他跑了十多年不止。
看到這熟悉的道路,不由回想起往事,他心裡就湧上酸楚的感覺來。
老高頭好著的時候,小兩口下班,都不回家做飯,而是直接跑到高強家裡,吃飽了再回自己的家。
那時候,高秀菊會在總廠門口等著劉萬程,和他一起下班,一起回到她父母那裡去。
這個時候,高秀菊總會不自覺地就挽著劉萬程的胳膊,迎著即將落入地平線的夕陽,匯入下班的人流,一路歡快地走著,成為眾多人艷羨的金童玉女。
想起這些,劉萬程眼睛裡就有些濕潤。如今,他果真就要拋了高秀菊,去尋找自己的幸福。沒有自己,高秀菊將來可怎麼辦,她會過的幸福嗎?
雖然自己生氣,不蹬高老頭的門,可是,自己總是把家裡收拾的乾乾淨淨的,做好了飯,等著高秀菊從她父母那裡回來。
沒有了他,將來誰再為她做飯,誰再為她收拾家呢?這女人總是丟三落四,一天當中幾乎要有一半的時間用來在家裡尋找她亂丟亂放的東西,鑰匙、錢包、鞋子、衣服、手機……
「萬程,我鑰匙放哪兒了,你看到了嗎?」
「萬程,我那雙高跟鞋呢,綠色的那雙,你動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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