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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章 十宗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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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上,林楓與百官定下計策,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對楚帝進行反攻。

兵貴神速,戰場上如此,朝堂中亦如此!

早朝結束,中午,戶部尚書餘澤瓊,親自派人召集燕京城中商人,在戶部之中,商議昨夜之事。

餘澤瓊首先對夜裡火災中,造成損失商人表示歉意,關心之外,亦對商人及時派出護院家丁,擊殺楚國殺手,積極滅火做出肯定。

另外,對昨夜奮力阻擋殺手的護院,提出豐厚獎賞,甚至,有意願者可直接參加燕軍。

而餘澤瓊召集商人聚集,重頭戲則是彌補縱火案發生後,給來自天南海北的商人帶來的損失。

依照餘澤瓊統計,在場商人來自不同諸侯國,甚至包括門閥家族,影響力深遠。

所以,在補償問題上,他向林楓提出雙倍補償。

一來,表明大燕朝堂對商人重視,穩定他們心思,二來,燕東柳玄遠在燕東叛亂,背後支持者則是世家門閥,餘澤瓊提出向這些人賠償。希望通過此事,向對方表達善意。

證明燕國朝堂並非對世家門閥趕盡殺絕,從而緩和雙方敵對關係,消弱柳玄遠財力。

戶部客廳內,商人們聽到餘澤瓊話,無不震驚!

商人之所以趨之若鶩,千里迢迢來燕國經商,皆因燕國頒布新政後,大力扶持商業,甚至主動扶持商人。

士農工商,自古有之,且目前這種身份標註,依然在許多諸侯國中延續。

似乎唯有燕國,形成了良好的商業氛圍,士農工商這種老套規矩,早被清除。

只要大家不做為非作歹之事,燕國之內,各行各業都會得到尊重。

今日朝廷義舉,使得長安城商人受寵若驚,卻又非常舒心。

尊重,尊嚴,也唯有在大燕,財務損失後,才會得到有效補償,其他諸侯國中,要得到補償,簡直痴心妄想。

一時間,商人們對燕國感恩戴德,異常擁護。

加之,餘澤瓊言語極其煽情,對楚國做法嗤之以鼻,聲稱燕楚矛盾,不該牽扯無辜商人。

之後,大燕會改變法令,把保護燕國商人政策,擴展至保護在大燕經商的商人。

聽聞餘澤瓊言語,這些來自天南海北,追逐利益的商人,不管內心怎樣,卻紛紛指責熊輝狡詐,逐漸蔓延到楚帝熊武身上。

下午,商人散去,此事不僅沒有結束,相反影響越來越大,使得在燕京城經商的全部商人,獲悉燕楚對待商人截然不同的態度後,紛紛指責楚國不義之舉,讚賞燕國大義。

此時,一記重磅消息傳出,在燕京城城門,主街等基礎商人集聚,百姓往來較多的地方,朝堂特意貼出告示,昭告天下。

朝堂發布告示,對外稱之為征討楚國檄文,檄文詳細羅列熊武十宗罪,是故,引起出自皇上之手,所以,在商人百姓中流傳時,征討檄文,又被稱之為十宗罪。

檄文中,詳細指出熊武對待商人罪行!

一罪,商人經商,乃富國強民之策,有利商品流通,增加稅收。楚帝熊武為達目的,不惜焚燒諸侯國商人商會,乃有意與諸侯國商人為敵,天下商人,該聯合起來,聲討熊武,遠離楚國,不與楚人為伍。

二罪,商人走南闖北,薄利多銷,積攢下豐厚家產,熊武不體諒商人辛苦,楚國之內,對商人徵收重稅,楚國之外,破會商人利益,沒有皇帝海納百川的大度性格。

三罪,針對燕國之事,乃諸侯國爭霸之事,無需牽連諸侯國商人,然熊武妄自尊大,自詡楚國為南方霸主,有意破壞諸侯國商人利益,此舉表面打擊商人利益,實乃擔心周邊諸侯國強勢崛起,有意損害諸侯國利益。

四罪,楚國為爭霸,窮兵黷武,不斷北伐,為籌集軍餉,從上商人身上榨取利益,實現自己野心,至百姓利益於不顧,不愧為君,不配一統江山。

.........

十宗罪,乃司徒親自草擬,林楓最終定奪,司徒思緒之緊密,林楓言語煽動性之強,兩者珠聯璧合,帶來山崩地惡的效果。

十宗罪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從熊武對待商人態度開始,數落到熊武為人,為君,甚至將熊武聯合南方諸侯北方,也成為窮兵黷武。

更可怕的問題,十宗罪後面,無限放大熊武派出殺手,故意縱火之事,通過此事引申到,若未來熊武一統江山,在他治理下,商人是否會被當做宰殺的肥羊,殺雞取卵,百姓是否被他當做自己尋歡作樂,奴役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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