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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條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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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全忠提出的第一個條件便是用十倍的價格來賠償當初扣押的淮南茶葉,從這一點來看,朱全忠求和的誠意還是足夠的。

其實這也很正常,避免兩面受敵,這是每一方勢力都需要注意的事情。

事實上,朱全忠當初還很弱小時,在外交方面就做得很好,他總是採用拉攏一方,打壓另外一方的手段,這才使得他能夠以汴州這塊四戰之地奇蹟般的崛起。

然而等到他的勢力逐漸強盛了之後,過去的這個外交手法卻漸漸被他拋棄。

因為缺乏一個穩定有效的戰略方針的緣故,這幾年裡朱全忠一直都在東征西討,李克用、李茂貞、楊行密、王師範、趙匡凝等等。

看似朱全忠取得輝煌的勝利,奪取了大片的地盤,但同時也得罪了不少勢力,而且依舊處在四面受敵的狀態。

如今除了南方馬殷、王審知等距離較遠的藩鎮,以及王鎔、王處直這兩個牆頭草外,其他藩鎮基本都與他為敵。

在這種情況下,朱全忠之前還能憑藉一系列的勝利來震懾住諸多藩鎮,讓他們不敢輕舉妄動;然而這次對淮南的戰爭的連續失敗,卻最終導致了如今的困境。

不過朱全忠畢竟不是傻子,既然像之前那樣四面為敵的策略不能維持了,那就重新撿起當年的手段吧!

所以便有了這次派使者與淮南接觸的舉動。

在向淮南提出了第一個求和條件後,唐令回又代表朱全忠提出了第二個條件:他願意每年以三十萬貫的價格向淮南採購三百萬斤食鹽。

嚴格來說這個條件更像是一場交易,不過朱全忠給的價格卻比較高。

當初唐朝時期的產鹽區從海州一直到海陵的江淮鹽場,完全被淮南占領,不過朱全忠的地盤上同樣有不少產鹽區,再加上戰爭使得人口大量減少,所以朱全忠的食鹽差不多是能夠做到自給自足的,即便有缺口也可以通過私鹽得到彌補。

所以與淮南交惡以後,朱全忠就沒有購買過淮南的鹽了。

而這一次朱全忠主動提出向淮南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購買食鹽,顯然是向淮南示好的舉動。

當然,這其中也不乏拖延時間的目的:在淮南的鹽沒有運輸到達之前,如果朱全忠就解除了北方的威脅,那麼他自然能夠拒絕執行這個條件。

至於說每年都按照這個價格購買,那就更是紙上畫餅,讓淮南眼饞一番罷了。

以朱全忠那狡詐性格,這麼吃虧的條件怎麼可能一直遵守下去?楊渥若是相信他才是腦子有病了。

當然,即便是不可能長久執行下去,但若是能夠執行一年,那也能多賺不少錢,所以這一條一說出來,張訓等人對於和談就更加意動了。

接下來唐令回又提出了第三條和第四條,不過相比於前面兩個條件,這兩條給淮南帶來的好處就不怎麼多。

其中第三條是以唐朝天子的名義給楊渥的母親、夫人、兒子等人進行加封,同時淮南的諸多將領也得到了加封。

可以說,這一條完全就是口頭上的,如今唐朝衰敗如此,而且完全被朱全忠所控制,甚至他立的那個皇帝如今都還沒有被淮南等藩鎮承認,自然這一條也就沒有什麼吸引力。

更何況,如今的淮南早就開始自行封官加爵了,若是真要給眾人加封,又何必朱全忠控制下的那個傀儡皇帝出手呢?

至於第四條,雙方以如今占領的地盤為界限,各自罷兵,保持和平。這算是朱全忠承認了淮南對宿州的占領。

總共四條,除了前面兩條可以給淮南帶來一定的實利外,其他兩條基本沒什麼好處。

當然,以朱全忠的性格,以及如今梁軍依舊是天下最強藩鎮的地位來看,朱全忠能夠提出這四個條件也很不錯了,畢竟若是和談能夠達成的話,光是直接獲利就能達到四十萬貫,這對淮南來說已經是一筆很大的收入了,對於朱全忠來說同樣如此。

對於朱全忠提出的條件,張訓等人並沒有什麼意見,而楊渥同樣沒有反對,畢竟如今的淮南軍本來就已經做好了撤兵回去的準備,而朱全忠也遠遠沒有到山窮水盡的地步。

另外,若是增加條件,且不說朱全忠會不會答應,便是他答應了只怕也難以實際保證條件的實行。

畢竟朱全忠的目的肯定只是為了度過目前的難關,一旦他面臨的局勢緩和了,撕毀合約就是必然的事情。

換言之,合約能夠維持的時間不會太長,那些指望長久獲利的條件即便提出了也沒有多少意義。

而短期獲利的條件,以朱全忠的實力來看,暫時能夠拿出四十萬貫出來保證前兩個條件的實施就不錯了,再提條件也沒多少意義。

畢竟如今朱全忠各方戰事激烈,需要花費大量的錢糧,想來能夠用來「收買」淮南的也不多了。

所以楊渥決定見好就收,直接答應了朱全忠的求和條件,不過卻拒絕了其中的第三條——因為淮南如今還沒有承認朱全忠所立的那個傀儡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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