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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遲轉頭看著他,聲音還帶著哭過的小鼻音:「你都想起來了嗎?」
穆朝陽莞爾:「嗯,都想起來了。」
「知道我是誰了嗎?」暮遲問。
「知道。」穆朝陽答。
暮遲鼻頭又有些酸,聲音逐漸哽咽:「那我是誰?」
穆朝陽端正坐姿,替他抹去臉頰的淚水,一字一字認真道:「暮遲,我的愛人。」
執子之手,共度一生的人。
(正文完)
另外,感謝一路讀完這本書的你們,謝謝。
你們的出現,是我創作路上莫大的鼓勵。我知道我的寫作水平有限,文筆情節不算上乘,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還需要做更多的努力。但是有你們,我很開心。
謝謝你們一直陪我堅持到最後。
後會有期。
☆、番外一 林義
我叫林義,從小混跡於隴海城的街頭巷尾,長到這麼大,這一片地兒,凡是在這兒混的,都得讓我幾分面子。
最近我看上了一個人,是個男孩子,長得不錯,白白淨淨的,性格也好,嘰嘰喳喳特別愛笑。
我讓人去打聽,費了好大功夫才打聽到,小男孩叫穆朝陽,是個大學生,還是一線院校的大學生。身份懸殊了不是?不過這對於我來說,向來都不算問題。
我看上的,無論如何也會弄到手,哪怕不擇手段。反正我本來也不是什麼好人。
小男孩家世清白,從小是父母手心裡的軟糖寶貝兒,怕嚇到他,我還是決定用他們普通人溫和的那一套去追求他。就算不用強的,我也勢在必得,畢竟……我對我的長相魅力,還是挺有信心的。
計劃開始的第一天,出現了失誤,我撲了個空,沒見到我的小男孩。他的同學說,他出去聚會了。
既然沒見到人,那今天就算作廢了。我便早早回去,準備第二天的追求計劃。
然而,第二天我依然沒有見到我的小男孩,得到的,是他被人欺負的消息。聽到消息的時候,是我25年以來,最生氣的時候。
我帶人揪出了欺負我小男孩的那幾個人,斷了他們的命根子,把小男孩叫了過來。
這是小男孩第一次見我,跟受驚的小松鼠似的。
我讓他認認那些人,有沒有漏的。小男孩搖頭,我就讓人廢了他們,下半輩子別讓他們好過。原本是想立馬動手的,不過考慮到小男孩沒見過這麼血腥的場面,就暫時留了他們幾分鐘,讓人拖到沒人的地方做。
小男孩眼裡含著淚,聲音軟軟,可憐巴巴地問我:「你……你幹嘛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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