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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節 單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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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緣影視經紀公司拿的是表演類藝人的經營牌照。對於歌手雖然有經紀合約的簽約權,但是對於發唱片,那是不敢亂造次。

不但是涉及到牌照經營範圍的問題,而且還是一個行業差別的問題。

龔莎代表著公司,自然有權利限制藝人的發展,也就是說只要她想,她完全可以代替張英夏作出拒絕的答覆。這是經紀合約里全權代表權里註明的。張英夏如果不滿龔莎的安排,也只能到公司里,向著上一級做報告反映。而且很多情況下,這種反應基本都是石沉大海。至於演員合約,那是經紀合約下屬的一種分支。

眼下這種情況。原本只是打算帶著張英夏來錄製一首歌應付一下演出而已,完全沒有出唱片打算的龔莎就要作出決定:答應還是拒絕。

在龔莎天人掙扎的時候,張英夏一臉輕鬆:「我同意。」

韓勤轉頭看向龔莎,他現在已經能確定龔莎跟張英夏是一種僱傭管理的關係,見識了很多的經紀人和藝人的他,不會看錯。

過了一會,龔莎緩緩的點頭。

…………

「對不起來晚了,」海山唱片公司的一個代表進來就帶著歉意說道:「這兩天發唱片的人太多了,有點忙!」

「沒事,沒事!」把代表迎進來坐下,韓勤笑道:「這位就是要發唱片的張先生。」

「啊!張先生年少有為啊!」代表的褒揚了一句。

「請問張先生是哪家公司的?」

「塵緣影視經紀公司!」

「塵緣影視經紀公司啊?」代表驚訝了一下,隨即臉色大喜道:「先生是準備個人名義發專輯嗎?」

「這有什麼區別嗎?」

「當然有了,少了經濟公司很多抽成啊!」代表一臉高興的說道:「至少經紀人那一部分就少了!」

龔莎臉色就黑了。有一種翻臉叫停的衝動。

張英夏一臉尷尬的看著龔莎,不光是他,小助理也趕緊把身體縮著更小,恨不得當自己是透明人。

代表根本就沒有注意,或者是注意了根本不在意:「那麼張先生是準備發專輯還是單曲呢?」

「單曲。」

「是帶著mv的麼?還是單純的cd!」

「cd吧!」

「明白了,簡裝版。前期壓制的款項是公司付款還是您個人付款呢?」

「……」

龔莎有點後悔,她完全不知道特麼的發唱片居然特麼的還要自己公司填錢?

雖然可以打報告申請,但是對於發唱片這種跨行業的事情,對於一個公司而言,就特麼跟發行電影一樣,那就是在賭而已,尤其是咋自己不懂的情況下,是在拿公司的錢在賭,更是拿自己的公司內的前途在賭。如果是陳君的話,公司還有可能支持玩一把,而自己跟張英夏,公司特麼決不會答應的。估計就是一句「研究研究」就打發了。

看著龔莎不說,張英夏只要硬著頭皮問了:「大概需要多少錢呢?」

「以最簡單的製作標準,十萬張起步,十萬張的成本基本就是需要倆百多萬吧。確切的是兩百一十萬左右。有兩百萬這樣我們就可以開始印製唱片了!」代表很客氣的說道。

張英夏跟龔莎一樣不說話了。他全身家都沒有兩百萬。

「唉,往常不是五萬張就可以印製的嗎?」韓勤奇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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