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節 二三事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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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本是前世一部青春偶像都市劇的主題曲。以其激昂的前奏跟耐人品味的歌詞讓張英夏記住。
不管別人怎麼樣?反正張英夏倒是覺得蠻合適眼前這位一心追尋歌唱明星夢想的年青人。
先把歌詞寫了出來,張英夏又弄出了曲譜前面一部分。
眼下自然不會傻呵呵的把全部曲譜弄出來,這可不是跟老闆兩個人的時候,旁邊還有一個音樂製作人。自然要小心一點。
韓勤看著張英夏小心的樣子,笑道:「不用那么小心,我雖然在圈子裡混的一般,但是基本的品德還是有的!」
張英夏想了想:「那我就唱一次,老闆你看看合適麼?」
得到韓勤的同意後,張英夏到旁邊一些樂器里挑了一把電吉他。
一陣激昂的前奏後,張英夏低沉的唱起:
誰說回家就必須回家,
天天回家卻不想家,
我說回家就必須回家,
天天回家,家才是家!
我不想回家。
你要回家,你必須回家。
接著高亢的高潮響起:
別再說我行不行,
別在管我贏不贏,
可憐天下父母心,
愛我不是幫我做決定,
一個人的決定,
我自己決定。
我的青春我做主!
一首《一個人的決定》震撼的不光是韓勤,李政道。也把莫媛媛莫欣欣給嚇了一把,原來小男人(妹夫)還有這麼一個狂野的樣子啊!
最震撼的則是李錦文。他緊握著拳頭:這才是我想要的音樂,這才是我要的音樂。不是軟綿綿的呻吟,而是狂野的吶喊。
那歌詞簡直就是寫到他心裡頭去了。
一曲唱罷,聽眾都鼓掌一番。
韓勤道:「好久沒有聽到這麼有深度的歌詞了,小伙子,厲害!」
張英夏客氣:「哪裡哪裡!」
姜潔敏繃紅了小臉,激動就要叫出來了,可惜眼下不是她能說話的時候。只能在心理默默的尖叫:啊~~~~~學長不愧還是學長~還是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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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識過張英夏本事的李政道對這首歌也很滿意,也不願廢話:「那我們就簽約吧,費用就按照上次的來。還是二十五萬。怎麼樣?」
「慢著,這首歌,我們要三十萬!」莫欣欣突然說道。
李政道看著張英夏不說話。那意思是:這女人能做主麼?
「沒錯。」張英夏斬釘截鐵。一文錢難倒英雄漢,眼下缺錢的厲害,也就顧不上什麼臉皮不臉皮的了!
李政道反倒是笑了:「終於看到你小子不像麵團一樣了。三十萬就三十萬。」
於是兩下賓主相歡,氣氛融洽,連肖律師的笑看起來都順眼多了。
「那個,我能說幾句話麼?」李錦文問道。
眾人才發覺忽略了這次事件的正主。
「我不喜歡那幾句話。能改改麼?」李錦文道。
「什麼話?」眾人好奇。
「就是這幾句!」李錦文用筆標出了幾句話。
眾人一看,是「我說回家必須回家天天回家家才是家,」還有「可憐天下父母心」幾句。
這小子的逆反心理還挺強。眾人心理都嘀咕,不過看著李政道的面子,也不明說。
韓勤則按本職工作心理,技術性的問道:「難道你想把「讓我自己做決定」的句子唱兩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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