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八節 節前閒事(2/2)
「我很喜歡你的歌!」
「嗯?」張英夏一愣。隨即是一陣驚喜,特麼的老子也遇上這種大佬看上的好事了麼?
不光是他,其餘諸位都是一臉驚訝加羨慕的看著張英夏。
只見這位從包里掏出一張專輯:「能請你簽個名麼?」
滿臉笑容的張英夏把專輯接過來一看,整個人都囧了。
居然是當初海山唱片說是幫著張英夏發行的那張兒歌專輯。
張英夏抬頭看看這位幾乎就是狂野裝扮的搖滾歌手。搖滾界的大佬。臉上的表情用一句話就能概括:大哥,你特麼逗我?
「趕緊簽名啊!」陳濤卻是一副『你為什麼用這樣的表情看著我』的表情,看著張英夏說道。
「哦!」這時候,心裡再好奇,那也只能是按下去,簽名了再說。
從楊璇哪裡接過筆,楊璇偷瞄了一眼後,也是一臉不能置信的表情。然後過去跟莫媛媛說了幾句後,莫媛媛又跟李殷婷說了幾句,幾個女人都壓低聲音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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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英夏真的沒有那麼尷尬過。
原本以為人家會誇耀一番的。結果夸是誇了,但是在這裡一眾都是搖滾圈子的地方,你一個搖滾大佬,跟我說喜歡我的兒歌,那是不是哪裡不對啊?
「很奇怪麼?」陳濤一副『很正常』的樣子說道:「我不覺得奇怪啊,我女兒很喜歡。我也沒打算讓她以後玩什麼搖滾,跟她媽一樣,每天忙點的好。」
張英夏擠出一個笑容:「那謝謝您女兒的喜歡了。」
「好了,閒事做完了,我們來說正事吧!」陳濤在林展旁邊找了一個位置坐下後說道。
「你們兩位的邀請函,是我下發的。」陳濤笑著說道:「張英夏老弟你的話,是本事到了,加上我女兒喜歡你的歌!而錦文老弟的話,成績是夠了,但是能入耳的,則是那首《一個人的決定》。」
「那歌給我的觸動很大。我十幾歲開始玩搖滾,二十歲的時候,就覺得搖滾是我的一切。那時候,基本都是跟一幫子兄弟在一起,天天不回家。或者就是像歌詞說的那樣『天天回家卻不想家』,每天回家,那就是一種負擔一樣。看著老媽愁眉苦臉,聽著老爹個教訓臭罵。回家有意思嗎?當然沒有。」
「當初我就跟他們說,我一定會混出名堂來的。」說到這裡,陳濤的聲音突然低沉起來:「我爸說,我要是能混出成績,他就不在說我了!就這樣,我離開了家。」
「三十歲後,混出點名堂了,就想著回去給爹媽證明一下,老子玩音樂也是能玩出水平,玩出成績來的。結果,你們猜我看到什麼?」
眾人搖頭。
「其實也沒什麼,我回家了,爸媽一句話都不說我。因為他們說過,他們再也不會對我說一句重話。我說我要功成名就,我做到了,而他們也做到了!他們客套的招呼我,客套的讓我一起吃飯,客套的讓我去洗澡!感覺,感覺就不是一家人。你們知道這種感覺嗎?」
眾人無聲。
「我當時的心裡,就是一陣空落落的……。我整個晚上就是在想一個問題:自己在忙什麼?為什麼明明我成功了,卻更多感到的是失落。到底是錯過了什麼?」
「我想不明白。為什麼我成功了,我分享了,但是父母卻不快樂?」
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而陳濤也沒打算讓人回答,他繼續說道:
「直到我有了孩子。」
「人都說,男人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才會成熟,以前我就想,成熟幹嘛?年輕多好!可是隨著年紀的變大,年輕已經離我遠去了。而我,也交過不少女朋友,可惜,都沒走到最後。直到我遇見現在的太太。她是個開小飯館的,她不懂搖滾,她甚至不懂音樂。每天雞毛蒜皮的就是算計著進菜價多少,跟人砍價半天就為了省五塊錢。但是她知道我愛抽菸,一天幾包的好煙就給我留著。雖然是三千多一條的煙!比這更好的我都抽過,但是,她說,那是她在維持小店的情況下,能給我最好的了!」
「就這樣,我開始學著省錢了。當初專輯的錢,每天哥們義氣的招呼著。基本多沒剩下什麼。」
「這個我們都知道,搖滾,都是互相扶持著,不撐過前面幾年,那基本成不了事兒。一個火了,那自然不能忘了夥計們的!能省錢才怪!」林展開口說道。
「到有了孩子,我才知道,我失去了什麼!失去的是親情。現在是該找補回來的時候了!」陳濤說道,頓了一下笑道:「老展,讓你看笑話了。也讓大家看笑話了!」
「什麼看笑話不看笑話的,你只不過是先了一步而已。我也快了!」林展先笑道。今天沒什麼感覺!一更獸,還是短的……道歉體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