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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史茂問他是誰,對方震驚的睜大了雙眼,繼而又帶著些委屈,聲音拔高了幾個音調的說道說道:「不至於吧史茂,你這就不認識我了,我是羅鑫啊。我這幾年也沒什麼變化,不至於上了個大學,你就將高中同學都忘記了。我們班當時人雖多,有個幾十號人,但我可是當過你同桌的,連我都不認得,豈不是班上的人差不多忘了個乾淨?」
羅鑫的自我介紹,並沒有讓史茂想起什麼來,對羅鑫僅僅是幾年的時光,對他來說卻是有二十多年沒有見過的高中同學,上一世因為混得不好,高中聚會他從來沒有參加過,幾乎斷了聯繫。
事實當然不能讓羅鑫知道,裝作懊惱的樣子拍了一下腦袋,說道:「你看我這腦子,在家寫小說寫秀逗了,剛剛腦中想的都是劇情,乍一被你拽住,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沒事兒,你現在職業是寫小說嗎,我聽說這行可不好做,每天都要更新不說,收入全看讀者喜好,好了賺的多到令人羨慕,撲街的話幾乎賺不到什麼錢。」羅鑫上完大學後又考了研究生,還沒正式踏入社會的大染缸,說話直來直去的,不知道這樣說話,容易令心理脆弱的人多想。
史茂寫了多年的撲街小說,養成了自卑又容易多思多慮的性格,對羅鑫來說是個正常的問話,是對往日老同學境況的關心,可能方式不太對,初衷是沒有什麼惡意的。
對史茂來說就是對方看不起他,在內心嘲笑他混的不好,當即臉耷拉下來,面色不太好看,對羅鑫的印象降至谷底,將對方定義成趨炎附勢的小人形象。
「還可以吧,讀者訂閱率挺高的,養活自己不成問題。」迅速調整狀態,史茂裝作不在意的說道。
小白的羅鑫並沒有發現異常,哥兒兩好的勾著史茂的肩,一點兒也不生疏:「那就好,過幾天我們班聚會,班長沒聯繫上你,正好碰上了,你去不?」
「等看有沒有時間吧。」,史茂敷衍道。
賊兮兮的湊上來,羅鑫誘惑史茂道:「聽說我們的班花孔珍可是要去的,真不去?」
往日的同學基本記不起模樣,孔珍的容顏卻瞬間映入史茂的腦海,少年求而不得的女神,曾經無數次出現在他的夢裡,那不僅是他們班的班花,還是學校的校花,容顏青澀純美,見之難忘。
現在小說漸入佳境,史茂想著如今自己的身價已經不同以往,往後前途不可限量,不用在避著同學聚會,當下答應了羅鑫的邀約,兩人交換了聯繫號碼,告別回家。
幾日後,聚友緣飯店,穿著新買的西裝,頂著新理的髮型,史茂整個人煥然一新,為了同學聚會,全身上下沒少花錢。
高中的同學聚會,大多都是攀比大會,為了玩的開心,歷屆班長也曾想方設法改變現狀,什麼統一服裝、不准開車、不得提及職業等等,絞盡腦汁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