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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早些年還沒徹底開發的時候,附近還是有幾座山的,聞三一座山一座山的找,一條路一條路的翻,他不需要狗,他自己就是山林間的引路人。
在他死磕在山裡的第三天,他找到了蛛絲馬跡。
真的是蛛絲馬跡,他找到了幾縷被樹枝纏繞著的頭髮。
頭髮是淡褐色的,經過挑染的捲髮,纏在了一個高度比較低的樹枝上,大概到男人的腰間。
按照這個高度,除非是小孩兒,否則頭髮不能纏到樹杈上,但是看著頭髮的長度和色澤,明顯是一個成年女人才會有的。
那就只剩下一個解釋。
一個被扛著帶走的女人曾經過這裡,在劇烈掙扎中,她散亂的頭髮刮到了樹杈上。
聞三的熱血都跟著沸騰起來了,他以尋常人難以想像的毅力和細心開始搜查這座山,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他腳下的鞋踏遍了每一寸土地,他在樹林中看過日出,看過日落,聽過蟲鳴,也聽過犯罪嫌疑人的鬱悶。
那是一個夜晚。
算不上多驚心動魄,和以往那些普通的夜晚沒什麼分別,就像是每一個無聊鬱悶,吹水打屁的夜晚,只不過吹水打屁的人換成了兩個出來抽菸透氣的劫匪而已。
「媽的,那陳家人也他媽真夠狠心的,是真不要他們閨女了?」
「早知道就綁兒子了,女兒就是賠錢貨,你看,白費勁兒了!」
「誰他媽知道他們那麼狠啊!我說,現在媒體都在傳,因為那個大女兒不是親生的緣故,所以才會不出錢贖,明天可就是最後期限了,他們要真不贖,我可就得動手了。」
「怎麼著,聽你這語氣還捨不得?」
「倒也不是捨不得,就是不想搞這麼絕,本來就要點錢就完事兒了的玩意兒,非要我動手殺人,又背一條人命債,到時候那幫警察又跟瘋狗一樣咬上來,難受。」
不死人的話,警察就算是查,也不會瘋了一樣的查。
「不殺也不行啊。」另一個人也跟著嘆氣:「咱們就是吃這碗飯的,你不殺,那可是破壞行規。」
「是啊,你說說這幫人,怎麼就不聽話呢?乖乖把錢交出來不就你好我好大家好了嗎?非得逼我們動手啊。」
兩個人互相埋怨著,說著,然後一起掐滅了菸蒂,抬腳走回了遠處的一個小木屋裡。
在他們離去的那棵樹的背後,聞三像是一尊雕塑,沉默的貼在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