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共鳴 【內有詞曲署名問題的解釋】(2/2)
因為她在年輕的時候談過一次長達七年的戀愛,俗稱七年之癢。沒熬過去的人,基本上都是以分手告終。
榮意所唱的那一句:「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直接擊碎了她心中被層層包裹住的柔軟。她有時候就像是一個刺蝟,只有面對親密的人,才會將沒刺的溫柔體現出來。
這一次心防被破,並非她後悔分手了,而是記憶突然翻滾,洶湧而來。
人難免會感傷,只是有些人會沉浸在裡面,有些人會振作起來。
她流出來的眼淚,已與愛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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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喜歡我這本書的,基本上都是喜歡看文娛類小說的。那麼很多人應該看過很多種文娛開頭。
普通人借用地球底蘊包括文化或娛樂類吊打異世界。
亦或者明星被雪藏,然後借用地球的影視歌成功逆襲,先抑後揚也好,一路爽下去也罷。基本上所有的著作權都是主角署名的。前者可以理解,稱之為百年難得一遇的天才。後者就當是被封殺時間段提升自我,從而升華了。
然而這段時間裡,有幾位讀者說被我用馬甲署名歌曲版權的事情勸退了,說是餵…
還反覆刷屏,其實我看到了,但我的回覆不顯示。因為時間敏感,章節說和評論出現問題。
我理解那位讀者,他看慣了主角無所畏懼的劇情,應該是不習慣的。
認定版權署名就必須是自己的才行,這是思想分歧問題所在。
但他忽略了很多問題。
首先主角是開馬甲的,版權也說了當做買斷的。也就是說,收益都是自己的,不是無端送歌給別人,只是表面上換了人罷了。
當然你說用馬甲署名,別人肯定會調查的。很正常的想法,但一時半會是不會有人這麼做的。專輯還沒火起來,就算是火了,也得先聯繫榮意工作室。
收益還沒看到,直接撕破臉的事情,傻子才會去做。
能拖一段時間就行,後期自會有解決的辦法。實在不行馬甲暴露了,到時候主角都應該在影視方面發展了。
相較於歌壇,影視才是大頭。
影視暫且不提。
就說歌曲署名的事情。
普通穿越者,網上找不到相對應的信息,那天才的名頭可以安上。明星封殺者,有幾年的封殺空窗期,可以自我升華,獨自寫歌劇本之類的。
然而主角是什麼人?
特喵的是從出道至今十年的頂流偶像,就算人氣下滑了,依舊算是全民關注的大明星。網上的信息一搜一籮筐,對他知根知底的人也太多了。
李琳好說,其他人呢?
一旦全署名,風格類型多種多樣,那抄襲的帽子百分百會蓋過來。
壓得他喘不過氣,除非主角利用大量的歌自證清白。
證明自己真特娘是全才!
但這種可以避免的麻煩事,為什麼要去做?先抑後揚的片段,有時候寫的太難受了。
榮意沒暴露的秘密太少了,少的可憐。所以他一旦寫出很多歌都署名自己,那才是要被調查的。這樣大出風頭,樹大招風的事情,誰干誰傻子。
版權,收益都是自己的,都是馬甲。頂多就是名氣方面少了點,可主角還缺少名氣嗎?不缺啊!
他不是突然蹦出來的人,不管是作詞作曲還是編曲方面,只是中庸層次。至於唱功利用金手指唱功果實提升了,他是歌手出身,磨練唱功進步很正常的。
滿招損謙受益。
水滿則溢,月盈則虧。
樹大招風名高引謗眾矢之的。
教訓不夠多嗎?
還有一個問題,那便是主角靈魂是酒吧駐唱,他的性格是偏油滑的。反正好處不少自己的,為什麼要為了點名氣噱頭自找麻煩呢?他說自己天下無敵,就真的無敵嗎?
這又不是都市修仙文。
另外,他個人更喜歡合作共贏,而非吃獨食。吃獨食在任何圈子裡面都不好混,縱使實力驚人橫壓當世,但也容易引人嫉妒,暗箭傷人。寫歌給別人的事情,會寫,但肯定是有好處的才行。
不會隨便送人歌的,除非能讓他不計較任何利益。
還有一件事,以前的榮意公司不給力,現在他就是單打獨鬥的小老闆。樹大招風容易出大問題的,猥瑣發育才是最好的選擇。
現在流行穩健啊!
當苟帝是很好的選擇。
我這本書希望讀者看的舒服一些,不想多搞陰謀詭計,先抑後揚裝逼打臉的事情。
好,收!說出來就舒坦了許多。
PS2:感謝蘇打吳的1000幣,天空的虛幻1000幣,書友20170820015448647【全手打】的500幣。和曉的100幣打賞。
另外,我自己的書評都被吞了,應該會放出來吧。基本上只要不是惡意的書評章節說,我都不會刪的。目前還沒刪過任何帖子,最多就是不理會。
有建議可以提的,我會根據情況而定是否聽從。分歧也很正常,想法都不同的。
如果實在不能接受,那只能好聚好散。
感謝,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