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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榮意的惡趣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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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自然願意見到天意文化旗下簽約歌手或演員的成長,這對於公司也有好處。

她樂於見到這種情況。

「可以啊,我到時候跟雅蘭提一句就行,想必小夏她倆不會拒絕的。」

這麼說吧,目前在歌壇很少有歌手會拒絕榮意的歌。

一部分公開說不喜歡榮意的歌曲的不知名歌手,是明確得不到榮意的歌才會放任自流的。

知名歌手?那都是誇讚,或者不發表意見。

就算是大唐唱片的歌手,也不會隨便得罪榮意。

萬一,萬一以後有合作呢?

「嗯,除了這首歌之外,我還有幾首歌準備在同一天發。」

「什麼?時間來得及嗎?今天都2號了。而且你在情人節這天,全搞這種惡趣味的分手?那些商家們還不恨死你啊?」

原本很多洋節,都是一些商家包裝起來的。

這樣的話就好賣東西啊,情人節七夕節對於花卉行業,主打玫瑰花的商家很重要。

包括酒店行業,生意不好都可能責怪榮意啊。

就像是平安夜聖誕節,都是營銷起來的節日。包括所謂的3月7號是女神節,賣化妝品衣服包包等等,女生們才是購物的大軍。

為什麼沒有男神節?理由顯而易見。

假如情人節被一首首《分手歌》刷屏了,那肯定會影響GDP吧?

符合一部分單身網友們的喜好和惡趣味,那情侶們怎麼辦?

「所以啊,我全都要!」

「啊?什麼意思?」李琳對於榮意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話,沒搞懂。

「假如我發一首《分手快樂》,又搞一首類似於《有點甜》這樣的情歌,效果怎麼樣?單身狗們是喜聞樂見那些情侶分手,對號入座。而情侶們則可以專聽《有點甜》啊,這樣就是全都要。」

小孩子才做選擇題,成年人當然是全都要!

「可以可以,但這首甜蜜情歌讓誰唱?是讓蕭笙他倆,還是你跟章月柳小夏?」

「讓蕭笙嚴惜文他倆唱吧,真正的情侶唱的效果會好一點。這不僅算一種祝願,也能讓外界對我的舉動滿意。」

對於蕭笙嚴惜文,榮意挺希望他倆能一起白頭到老的。

戀愛這麼久,兩人的感情都沒出現過大問題。

比如男方或女方鬧分手傳聞,亦或者跟異性鬧緋聞。

「行吧,這算你主動跟他們合作,那就不算錢,直接提高分成比例嗎?」

「看他們情況,如果想買斷可以。一分錢不花也行,但相關版權得歸我。」榮意不介意自己的錢再多一點。

相較於分成,買斷對於他倆來說利益可能會更大一些。

就像是《有點甜》一樣,蕭笙他們兩個人因為這首歌新簽了好幾個天價合同。

基本上都是用《有點甜》作為BGM的。

亦或者蹭熱度啥的。

「好,我知道了。但有一個問題,他們都唱了,你呢?你唱什麼?」

「嘿嘿,我作為單身狗,自然要唱單身情歌啊。

《分手快樂》搞定那群分了手後悔或不後悔的群體。蕭笙他倆搞定正在熱戀中的粉絲。而我自然要滿足絕大部分單身同胞們的喜好啊。」

「單身情歌?單身還有情歌?不會是所謂的『我是單身我驕傲我自豪』之類的吧?」

李琳吐了一個槽。

她對於榮意的惡趣味,早就習慣了。

「可以有,但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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