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榮意的惡趣味(2/2)
李琳自然願意見到天意文化旗下簽約歌手或演員的成長,這對於公司也有好處。
她樂於見到這種情況。
「可以啊,我到時候跟雅蘭提一句就行,想必小夏她倆不會拒絕的。」
這麼說吧,目前在歌壇很少有歌手會拒絕榮意的歌。
一部分公開說不喜歡榮意的歌曲的不知名歌手,是明確得不到榮意的歌才會放任自流的。
知名歌手?那都是誇讚,或者不發表意見。
就算是大唐唱片的歌手,也不會隨便得罪榮意。
萬一,萬一以後有合作呢?
「嗯,除了這首歌之外,我還有幾首歌準備在同一天發。」
「什麼?時間來得及嗎?今天都2號了。而且你在情人節這天,全搞這種惡趣味的分手?那些商家們還不恨死你啊?」
原本很多洋節,都是一些商家包裝起來的。
這樣的話就好賣東西啊,情人節七夕節對於花卉行業,主打玫瑰花的商家很重要。
包括酒店行業,生意不好都可能責怪榮意啊。
就像是平安夜聖誕節,都是營銷起來的節日。包括所謂的3月7號是女神節,賣化妝品衣服包包等等,女生們才是購物的大軍。
為什麼沒有男神節?理由顯而易見。
假如情人節被一首首《分手歌》刷屏了,那肯定會影響GDP吧?
符合一部分單身網友們的喜好和惡趣味,那情侶們怎麼辦?
「所以啊,我全都要!」
「啊?什麼意思?」李琳對於榮意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話,沒搞懂。
「假如我發一首《分手快樂》,又搞一首類似於《有點甜》這樣的情歌,效果怎麼樣?單身狗們是喜聞樂見那些情侶分手,對號入座。而情侶們則可以專聽《有點甜》啊,這樣就是全都要。」
小孩子才做選擇題,成年人當然是全都要!
「可以可以,但這首甜蜜情歌讓誰唱?是讓蕭笙他倆,還是你跟章月柳小夏?」
「讓蕭笙嚴惜文他倆唱吧,真正的情侶唱的效果會好一點。這不僅算一種祝願,也能讓外界對我的舉動滿意。」
對於蕭笙嚴惜文,榮意挺希望他倆能一起白頭到老的。
戀愛這麼久,兩人的感情都沒出現過大問題。
比如男方或女方鬧分手傳聞,亦或者跟異性鬧緋聞。
「行吧,這算你主動跟他們合作,那就不算錢,直接提高分成比例嗎?」
「看他們情況,如果想買斷可以。一分錢不花也行,但相關版權得歸我。」榮意不介意自己的錢再多一點。
相較於分成,買斷對於他倆來說利益可能會更大一些。
就像是《有點甜》一樣,蕭笙他們兩個人因為這首歌新簽了好幾個天價合同。
基本上都是用《有點甜》作為BGM的。
亦或者蹭熱度啥的。
「好,我知道了。但有一個問題,他們都唱了,你呢?你唱什麼?」
「嘿嘿,我作為單身狗,自然要唱單身情歌啊。
《分手快樂》搞定那群分了手後悔或不後悔的群體。蕭笙他倆搞定正在熱戀中的粉絲。而我自然要滿足絕大部分單身同胞們的喜好啊。」
「單身情歌?單身還有情歌?不會是所謂的『我是單身我驕傲我自豪』之類的吧?」
李琳吐了一個槽。
她對於榮意的惡趣味,早就習慣了。
「可以有,但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