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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不堪往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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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華星是李琳初步定下的,但實際選擇權在榮意手裡。

假如出了問題,他一力承當。

當然了,他最後這個要求有點兒過分。

可華星要是不同意的話,那麼就不簽合同唄。

好聚好散。

「小意,你想法是好的,但任何手機是不可能保證百分百不出問題的。一定給錢維權,這個有可能會讓部分用戶鑽漏洞,以『弱者哭訴有理』來騙錢啊,到時候你跟華星都會受到負面影響。尤其是你名氣太高,很容易被人針對,將問題誇張化。」

李琳明白榮意的想法,但這種選擇並不可取啊。

很容易滿腔熱血餵了狗。

「古代城門立木取信於人固然好,但如今涉及巨額錢財問題就容易出事了。正確的方式是用戶出了問題,由華星方面解決,絕不會讓任何消費者權益受到不公正待遇。

如果真出了問題,華星裝死不解決的話,那你就要站出來替用戶維權,這是你的責任。

但我認為,如果華星是這種短視的公司,那早該黃攤子了。」

李琳較為理智的發言,不可能盲從榮意的想法。

「之前你專輯成功之後,也有部分手機廠商找你代言,但都被我婉拒了。代言費很多,但是合同要求也很多。尤其是規定的推廣營銷活動也很多,你會忙不過來的。」

榮意明白這種情況。

很多天價代言費並非是一次性的。

而是廠商的很多手機推廣活動,榮意有義務參加,並且密度也較大。

就是要在短時間內將代言人的價值榨乾,從而提升手機銷量。

就純粹發發微博啥的坐擁天價代言費?那是做夢。

線下活動很多的。

「琳姨你考慮的比我周到一些,就聽你的。另外我也再提一條,咱們應有的權益不能少。華星手機必要的推廣活動我會參加,但是不能過多。當然了,代言費用方面可以酌情降低。」

至於榮意代言手機後,不能在任何公開場合使用其他廠商手機的規定,那是必須的。

在地球時,榮意可是看過一些明星代言了國產手機後,微博裡面依舊用蘋果。

「行,我會為你爭取的。」

李琳並不意外,她可是深知榮意在某些方面的鹹魚程度。

「對了,之前接受採訪的時候,那個記者說你有當導演的想法,應該是真的吧?另外我開除了幾位大嘴巴的員工,殺雞儆猴了一番。」

那記者的原意是榮意操控徐元江拍攝歌曲MV,但李琳簡略了一番。

只提榮意想當導演這個問題。

「那些開除的員工該得的工資和獎金沒少吧?他們對我不仁,可我們卻不能不義。」

「一分不少,我們不差這點錢。要是一個公司靠剝削員工的工資獎金髮財,早就完蛋了。」

榮意聽到這個答案後,還是舒了一口氣。

要是因為一點點錢,留下後患就得傻眼了。

「嗯,我的確有當導演的念頭,但這不得一步步來嘛,先拍MV試試。」

榮意要是購買導演相關技能的話,應該能快速成為一位擁有專業技能的優秀導演。

但之前的他從未接觸過導演職能啊,包括以前拍電視劇電影的時候,都只是幹了本職工作罷了。

要是突然他拍好了一部電視劇或電影,並且質量極佳,怎麼解釋?

當然了,榮意可以不解釋。

然後呢?任由別人猜忌,自己卻不做任何回復嗎?

這不是坐實某些人的陰謀論嗎?

「你已經拍過了MV,那要不要導演那一部網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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