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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香餑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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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彗星》的最終票房為1009萬,按照內地的票房分成規定,首先得去除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以及3.3%的特別營業稅。

剩下的91.7%才是可分帳票房,而可分帳票房中製片方和發行方一般可以合計分成43%,也就是1009萬*91.7%*43%=398萬。

其中,伯納先行墊付了宣傳費用20萬,要從這筆錢里扣還給伯納。

按照之前的發行協議,伯納方收取10%的可分帳票房分成作為發行費用,剩下的可分帳票房的33%屬於昊天工作室。

也就是說,昊天工作室可以從票房裡獲得1009萬*91.7%*33%-20萬=285萬!

在加上《彗星》賣給哥倫比亞的版權費50萬美元,即413萬。

還有,賣出的音像版權20萬,陳昊憑藉《彗星》共獲得了718萬,還要去除稅收,大概剩下610萬!

之前農夫山泉給的錢還剩下10萬,不過去掉補發給劇組的紅包之後,只剩5萬塊。

也就是說,陳昊現在的全部身價有615萬,還有一個昊天工作室,以及投資了5萬塊,正在拍攝中的《香火》!

投資5萬塊,獲得了610萬,這個投資回報比高達305倍,只從這點看,很嚇人,但是總量太小,對於陳昊來說就更是不值一提。

現在看來,想要在世紀初的幾年,也就是內地娛樂板塊沒有飛速崛起進入黃金時期之前,只靠電影票房賺錢,那只能是奢望了。

陳昊忍不住想了想在2002年有什麼賺錢的好渠道,首先想到的是投資入股還沒騰飛的企鵝和阿狸爸爸。

只是陳昊現在全部身價才600萬,自己還得投錢拍電影,這點錢投入到企鵝和阿狸爸爸里根本翻不起什麼水花。

而且人家現在也不會接受你的投資,就像功夫馬忽悠來蔡崇新之後人家走的是國際路線,融資都得是美元,更何況剛融完第二輪不久,暫時不會再融資。

同時,陳昊的需求是希望能夠賺快錢,而不是長線持有等到股價最高時拋售,這與陳昊的出發點衝突了。

陳昊又苦思冥想,絞盡腦汁,極力回憶自己腦海里關於2002年的印象,最終得出了一個結果!

傳奇很火爆,《英雄》很炸裂,韓國很無恥!

傳奇自然是網路遊戲,陳天橋的得意起家之作,不過陳昊對遊戲不太熟悉,純粹是前世了解陳天橋的時候知曉的,不太好入手。

《英雄》是國師的代表作,2002年內地電影市場的重磅炸彈,開啟內地大片時代的標誌,這個與陳昊也沒關係,人家去年就已經開拍了。

最後一個說的則是今年2002年的世界盃,這屆世界盃讓陳昊印象深刻不僅是因為華夏第一次打入世界盃,更是因為南韓勇奪第四名!「名」留青史!

南韓仗著自己是主辦方之一,每場都是12VS11,硬生生趟過了葡萄牙、義大利以及西班牙,最終豪取亞洲球隊歷史最佳戰績,第四名。

只不過南韓卻並沒有成為亞洲足球的驕傲,反而被釘在了恥辱柱上!

陳昊雖然覺得國足三場0球很失敗,但也比南韓拿到第四強。

不過這不是關鍵,關鍵的是南韓能夠拿到第四,這是誰都沒有想到的,而且陳昊還記得2002年是巴西獲得了最終的大力神杯!

想到這裡,陳昊就想到了賭球!

不過,具體怎麼操作,陳昊還不太熟,得找內行的人問問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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