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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一章 未來一百年,我能給你最大的幸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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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你忽然說要放棄

愛真的需要勇氣

來面對流言蜚語

只要你一個眼神肯定

我的愛就有意義

我們都需要勇氣

去相信會在一起

人潮擁擠我能感覺你

放在我手心裡你的真心

一段歌曲唱出來,台下的粉絲先是安靜,緊接著就爆發出來了驚天動地的掌聲和呼喊聲,甚至還以後很多人在吹口哨。

「金曲,金曲,又一首金曲!」

「看到沒有?你們都看到沒有?丁叮的歌曲首首精品!誰還有意見?」

「厲害厲害,丁先生出手果然不同凡響。」

「媽媽咪,這也太牛逼了吧?」

「好聽的醉了,終於做了這個決定,別人怎麼說我不理,只要你也一定的肯定,我願意天涯海角都隨你去,天啊,這得有多大的勇氣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啊?」

「愛真的需要勇氣來面對流言蜚語,我們都需要勇氣相信會在一起,這首歌愛了!!」

觀眾是徹底瘋狂了起來。

雖然這首歌的節奏不快,旋律不勁爆,甚至聽起來有些軟綿綿的感覺,但是它卻像一縷纏柔的溪流,流進了所有人的心裡。

纏綿的情歌讓人無法拒絕,縹緲的歌聲讓人如痴如醉!

程冠傑無奈的搖了搖頭,道:「不服不行,丁鵬這個名字就是經典歌曲的代名詞啊。」

他的老婆笑道:「這首歌真的太好了,愛需要勇氣,冠傑,有沒有一些感觸?」

程冠傑哈哈笑了起來,思緒卻飛回了二十多年前。

那個時候他剛剛大學畢業,在一次的聚會中認識了妻子,他相信了一見鍾情,但是他不敢追。

因為妻子的家庭條件太好了,他覺得自己不配。

可是後來他又覺得這是自己一生中必須要去做的事情,就算不能將那個自己喜歡的女孩子追到手,至少也要讓她知道自己喜歡她。

於是在聚會快要結束的時候,程冠傑走了過去,道:「你好,我是程冠傑,我能做你男朋友嗎?」

女孩子直接就愣住了,而女孩子身旁的同伴也全都愣住了,他們看著雖然穿著乾淨但全都是雜牌的程冠傑,有些人用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眼光看著他。

程冠傑永遠忘不了那一刻,因為他那一刻感覺自己像是被拔光了衣服展覽在了所有人的面前一樣。

只是讓他意外的是那個漂亮的女孩子問了他一個問題。

「給我一個答應你的理由。」

程冠傑想也不想,道:「未來一百年,我能給你最大的幸福!」

女孩子愣了一下,然後咯咯笑了起來,再然後她伸出了手。

「一百年太長,我只要幾十年就好。」

最後兩個人確定了關係,但是女孩子的父母卻是極度反對,因為程冠傑那個時候一無所有,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窮的叮噹響,你拿什麼給我女兒幸福?

他們不同意。

可是女孩子同意,為了和程冠傑見面,她偷偷的離開過家,被父母發現後給反鎖在房間裡面,她敢從二樓的窗戶跳出來。

直到有一天,她從家裡偷出了戶口本,和程冠傑去民政局辦了結婚證,成為了他的妻子。

想到這一幕幕,程冠傑輕輕的摟住了妻子的肩膀,一邊看丁叮唱歌,一邊笑道:「這些年委屈你了,我沒能給你最大的幸福。」

他的妻子則是笑道:「其實我已經很幸福很知足了,對以前做的事情不後悔。」

「如果我的堅強任性

會不小心傷害了你

你能不能溫柔提醒

我雖然心太急更害怕錯過你......」

歌聲繼續,這一刻,程冠傑真的很慶幸自己當初勇敢的走了過去。

朱貝貝的事業是非常成功的,能夠在中年之齡成為種子文化的高層了領導,這是很多人羨慕都羨慕不來的。

但是她的感情生活卻是失敗的。

她大學畢業之後有個初戀男友,在步入社會幾年之後,兩個人都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了。

可是結婚你需要有房子吧?

當初朱貝貝的工資不高,但是她寧願將自己的存款全都拿出來幫助男友一起買房子,然後一起還貸款。

可是那個男人一想到以後的二三十年每天一睜眼就要背著債務生活,他退縮了,然後走了。

「我只是想要一所不大的房子,一個還算溫馨的家,這應該沒有錯吧?我們風風雨雨走過了那麼多年,為什麼最後你卻退縮了呢?愛需要勇氣......寫的真好啊!」

朱貝貝喃喃著,然後倒了杯紅酒一飲而下,感覺有些發苦。

與此同時,很多人都被這首歌帶回了初戀的階段,和男朋友女朋友做過的種種瘋狂的事情,那些以前勇敢往前沖現在卻感到不可思議的事情。

「愛真的需要勇氣

來面對流言蜚語

只要你一個眼神肯定

我的愛就有意義......「

歌聲飄蕩在巨大無比的足球場上,一陣風吹過,吹遍了華夏的每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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