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一首回憶殺(1/2)
丁鵬沒想到肖志星這傢伙竟然跑到米國倒票來了。
看來這種行為在全世界都存在啊。
只是這種行為丁鵬也沒什麼好辦法,這還不像是在國內。
在華夏可以聯合警方,對這種行為進行打擊一下。
在米國他也不認識什麼人,想找個人幫下忙都不行。
「看來還是名氣不夠啊,如果自己真的能夠達到中外知名的地步,在這邊辦事應該也多少不會這麼拘束,還得努力啊。」
出了這麼一檔子事,丁鵬他們也沒心情逛街了,直接回到了住的酒店。
第二天。
下午七點鐘。
拉斯維加斯永利球場。
丁叮的演唱會是正式開始。
二十多萬人的規模,就算是在拉斯維加斯也會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害怕出現不妙的情況,警方出動了不少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
台上,丁叮熱情奔放。
這和在國內開演唱會的時候還不一樣,畢竟華夏的開放程度還沒有米國那麼誇張,在國內唱歌的時候丁叮穿的還是中規中矩。
可是現在米國開演唱會的時候穿的就暴露很多,但是也沒有那麼誇張,因為太暴露了丁叮也不接受,不過胳膊腿還是要露出來的。
丁叮本身的身材就好,長的又漂亮,再加上稍微奔放的舞蹈,將台下的二十多萬人給刺激的好像打了雞血一樣,一個個鬼叫鬼叫的。
但是這樣的鏡頭並不是很多,畢竟丁鵬給丁叮寫的幾首英文歌曲走的都是溫柔路線,不是那種重搖滾,唱的時候要甩腦袋跺腳才行。
丁叮的幾首歌都是請輕很柔和,雖然有時候會加入一些舞蹈,不過總體還是能夠控制的很好。
「接下來,我要演唱一首昨日重現,這首歌也是我推出的第一首英文歌,有會唱的嗎?」舞台上,丁叮大聲的問道。
結果台下的二十多萬人好像瘋魔了一樣,回答聲就好像海浪一樣。
「我們一起唱可以嗎?」
「好!!」
當音樂聲響起,整個現場的所有觀眾都開始唱了起來。
二十多萬人一起唱歌,丁鵬才知道是一種什麼樣的場景。
當初開第一場演唱會的時候他覺得十多萬人一起唱就很瘋狂了,現在二十多萬人一起唱更瘋狂,說是震耳欲聾都是最輕的。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
這絕對是一首暴強的回憶殺歌曲。
很多人唱著唱著眼淚就下來了。
流眼淚不是哪個國家人民的特權,全世界的人們都會哭,只要是一件事情或者是一首歌能夠觸動他們的淚點,眼淚就會止不住的流出來。
就算很多米國人是樂天派,可是現在唱這首歌的時候也頂不住了。
「我非常喜歡這首歌,可是我又非常害怕聽這首歌,每當聽這首歌的時候,我總是會想起我小時候的時光。」
「想我爺爺了,我記得我以前小的時候,我會經常拿著爺爺的收音機找自己喜歡的節目聽,那時候天真爛漫,可惜現在再也回不去了。」
「人如果不長大該多好啊,這樣就可以永遠幸福。」
「哥們,你永遠長不大你爸媽就著急了。」
「......」
人們說什麼的都有,因為這首歌給人們帶來了太多的回憶,這些本應該塵封在心底的東西,現在被這首歌給無情的掀起了上面的灰塵,暴曬在幾十年之後的陽光下,雖然很疼,可是卻又滿滿的感動。
丁叮的這場演唱會在國內也在同步播放,只不過這個時間對於國內的很多人來說有點早。
但是很多丁叮的粉絲和圈內人根本就不在乎這些,他們早就做好了觀看這場演唱會的準備。
當聽到丁叮演唱這首昨日重現的時候,當聽到二十五萬人齊唱的聲音將丁叮的聲音淹沒的時候,所有人都有一種頭皮發麻的感覺。
一首歌竟然現場的二十多萬人都會唱,這種情況別說對於一個外國歌手了,就算是米國本土歌手也不一定能夠做到。
除非是那些真正的大牌歌星。
「成功了,丁叮小姐終於成功的走出了國門,走向了世界!」
「沒想到啊,我們國家第一個在國外有如此待遇的歌手竟然是一個還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
「丁叮,國人的驕傲。」
「丁叮,我愛你!!!」
滾十唱片。
程冠傑今天剛一過來就將所有的高層領導和歌手們都給召集了起來,就是為了觀看這一場演唱會。
對於丁叮來說這只是一場演唱會而已,但是對於他們來說卻是一種經驗,一個值得學習的例子和榜樣。
當看到現場如此火爆的時候,滾十唱片的所有人都忍不住的搖頭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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