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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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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起信,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地又看了一遍,不錯,上面千真萬確地寫著:江聞煜,皇上嫡子,先皇后所生,幼時即封寧王,十二歲到的封地懷寧,現已六年有餘……

怪不得總是從他身上能感受到一種威壓,原來那就是久居高位者該有的氣勢,可笑自己竟然一直以為那是一個殺手的殺氣。

還有很多的事情,他都敢大包大攬,隨口承諾,自己也都沒疑心過!

更可笑的是,自己一直以為皇親國戚離自己很遠,所以從來就沒有打聽過有關皇室的任何信息!

也怨自己,一開始的鋪排太大,後來就越發的不可收拾,這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唉!

江聞煜,寧王,你太會演戲了!將我玩弄於股掌之中!如果沒有狼牙,這戲,你還能演到什麼時候?

木安可把自己深深地埋在椅子裡,最壞的結果出來了,看江聞煜對自己是不會放手了,怎麼辦?從今後就做他後院眾多女人中的一個?不,這是絕不可能的事!和他一夫一妻?呵呵!木安可表示,這不是演戲,活生生的現實會撕碎任何人的童話夢!

可是為什麼心裡還有那麼一絲絲的不甘呢?難道是真的動了情?她為自己的這個想法驚恐萬分,木安可,你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人心、人性都是這個世上最難琢磨的東西。

更何況他是皇家的人,皇上與先皇后的嫡子,離那個位子最近的人之一?婚姻大事,連他自己都未必做得了主!明知不可為的事,就不要為了。所以在還沒有陷入太深的時候懸崖勒馬,及時回頭吧!回頭吧!

她把自己在房裡關了一天一夜,對任何人的叫門都置若罔聞。

直到第二天,在木香的又一次拍門時,她打開了門,除了眼中布滿了的血絲,她的臉色非常平靜。

「沒事了。」她說,「吃飯吧,我餓了。」

「快快,準備上飯。」木香一疊聲地吩咐下去,擺了一大桌子木安可愛吃的菜。

飯後,木安可把京城來送信的人叫到了書房中,讓他把情況再詳細說一下。

據來人說,寧王繼種出高產稻後,又一次引發了朝廷的震動,有的人說,寧王這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寧王的奏章被當著滿朝文武讀出來後,朝堂上炸鍋了,這種事情,還能這麼操作?聞所未聞,聞所未聞啊!有些酸腐之人立刻反對,說伸手要錢有失大國風度。

這話一說出來就被戶部尚書給撅回去了,既然要錢就是有失風度,那大人今後就別再領俸銀了,免得失了風度。

還有人說,化外蠻人,當以聖人之言感化,才能彰顯我泱泱大國之博大精深,錢財乃身外之物,豈能與聖人之言相論乎?

乎,乎你個頭呀!一眾武將不滿意了,下次打仗我們都不去了,就讓你兩軍陣前用聖人之言去感化吧!

有反對的,就有贊成的,有人還說,寧王所言極是,要他們的皇子和公主有什麼用?還得費米費面的養活呢,不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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