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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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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咱們就說說,當初誰讓你們先挑起戰火的?你們知不知道在這場戰亂中,我朝無數黎民百姓流離失所,邊關將士有家不能歸,骨肉分離長達八年,更有為保家衛國而埋骨沙場著者無數。為了這場戰爭,費了無數錢糧,百姓交納重稅,國庫已經空虛,還有傷亡將士有待撫恤。而這些,只換來你們一個廢棄的皇子和一個徒留是非的公主就了事了嗎?

所以,作為挑事者與戰敗者,北蒙必須對我大興稱臣,賠償我大興銀兩百萬兩,馬、牛、羊若干,藥材若干,以後每年須向我大興歲貢銀若干,馬、牛、羊、藥材若干,以警世人須安分守己為上!

不一會兒的功夫,北蒙使者就滿頭大汗了,連說此事非同小可,我做不了主,還得回去稟報。

「既然如此,使者大人就去稟報吧,我們不急,」江聞博說完這句話,站起來就走了出去,心說這事我一定要把這事做的漂漂亮亮的,把老四的風頭給他蓋下去。

眾人也都跟出去了,留下北蒙使者帶著一眾人還站在那兒發愣,心說怎麼說走就走了,也不客套兩句?我還有話沒說完呢,別的倒還罷了,俘虜的事可不能耽擱。尤其是俘虜中還有我們大王子最寵愛的花妃娘娘的親爹親哥哥,為這個,大王子差點沒讓娘娘給哭死。

我臨來的時候花妃娘娘可是叮嚀再叮嚀,交代再交代,不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把這爺倆給帶回去,這下你們冷不丁來這一手,我我我,叫我怎麼辦?

論身份,大王子最貴重,論實力卻首推手握重兵的二王子,所以副使是二王子的人。

可副使更加著急,因為俘虜中有一個孩子,是二王子的獨生兒子,平時就跟當眼珠子似的,這次因為被俘,二王子一氣之下殺了多少人啊!

事態緊急之下,二人摒棄前嫌,暫結同盟,一番商議之後,覺得還是要回稟各自的主子為好。

「來人來人!」使者叫道,「快去準備最快的馬,我要給大王子寫信,要快!」

那邊副使也派人快馬加鞭給二王子送信。

北蒙的回信一個月後就到了,又派來幾個能言善辯的人,信中的意思是我們同意出錢,只是打了幾年的仗,拿不出那麼多,能不能酌情減些?

於是談判繼續,唇槍舌劍,你來我往,最後以北蒙割讓土地五百里,再賠償大興一百萬兩白銀,馬、牛、羊都減半,藥材不變。以後每年歲貢白銀五十萬兩,馬、牛、羊藥材若干。意見達成一致,雙方簽訂協議,各留一份。

大興贏了戰爭又贏了談判,錢雖不多,但重要的是有了面子。所以人人氣勢高漲,民心個個歡騰。最先提出建議的雖然是寧王,但卻是齊王完成了和談過程,於是人人對齊王讚不絕口。是啊,以前打仗,何時還有過這樣的好處?

在人們稱讚聲中,另一個消息也傳播開來:北蒙公主不服談判時大興諸臣藐視她的話,又聽說賠償一事就是寧王最先提出來的,所以她對外說她要擺擂比武!只要能有一個容貌、才華、武功都高於她的大興女子,她就心服口服地回北蒙,終生不再踏入大興半步。如若沒有,那麼對不起,寧王爺,你,我是嫁定了!

「那寧王是怎麼化解的?」木安可饒有興趣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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