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好像有點道理!(1/2)
包庇罪不同於其他罪,特別強調嫌疑人的主觀故意,也就是說,只要對方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彭凱有違法犯罪行為,且不知道逃到他這裡是為了躲避打擊,在沒有有力的第三方證據的情況下,是無法對嫌疑人定罪的。
哪怕在這個案子中,彭凱已經承認了自己曾向李德成說過相關事情,但因為這只是單一的證據,且只屬於證言,不具有說服力。
想要證實李德成的犯罪事實,還得從其他方面著手。
慕遠和成斌審訊完彭凱之後,得知李德成這邊沒能突破,在綜合雙方掌握的信息後,慕遠再次回過頭來找上了彭凱。
「彭凱,你第一次與李德成聯繫是什麼時候?」
「前天上午。」
「具體什麼時間?」
「大概10點左右。」
「你是怎麼聯繫的他?」
「我沒敢用自己的號聯繫他,找陌生人借了部手機打的電話。」
「你是在電話里告訴他你犯了事?還是你見了他之後說的?」
「見了之後說的。」
「在哪兒見的面?」
「我直接到他公司里去的,當時談話的時候就在他的辦公室,也沒其他人。」
一番深入的訊問之後,慕遠心頭一動。
「讓我想想!」
隨後慕遠便陷入了沉默之中,讓站在一旁的成斌有些懵逼。
至於彭凱,還是那副木然的樣子,哪怕慕遠表現得再奇怪,也不足以引起他絲毫的興趣,大有一種哀莫大於心死的架勢。
只不過彭凱現在不是心死,而是心怕身死,這是給嚇得。
差不多過了幾分鐘,慕遠忽然抬起頭來,道:「成隊,我們去一趟公司。」
成斌一時沒反應過來,愕然問道;「什麼公司?」
慕遠道:「就是李德成的網遊工作室。」
成斌皺了下眉頭,道:「行!那就去看看吧。」
慕遠內心有點小鬱悶,你咋不問我為什麼要去看呢?多好的裝逼機會啊……
……
不過十分鐘的時間,成斌與慕遠一道再次回到了傲世網絡科技公司。
儘管現在已經是晚上10點,可這時候正是網遊上線高峰期呢。
下班?不存在的。
哪怕公司老闆被帶走了,但裡面的員工都還在各忙各的——
好吧,其實也不存在各忙各的,大家都是打遊戲……
畢竟公司沒有倒閉,這也不是李德成一個人的公司,還有合伙人呢。
而且他們也不覺得李德成會有什麼事情,最多就是帶去協助調查一下。
當成斌和慕遠再次出現在公司門口時,很大一部分人的表情就不是那麼友好了。
這樣能理解。
不過這次成斌和慕遠沒能暢通無阻的走進去,剛到門口,就被一個人攔了下來。
這同樣是一位二十七八歲的年輕人。
「兩位警官,請問有什麼事嗎?我們李總什麼時候能回來呢?」
成斌也懶得廢話,取出一份文書,豁然是一份搜查證。
「我們現在認為李德成有重大包庇嫌疑,需對其辦公場所進行搜查,也就是他的辦公室。希望你們配合一下。」
那年輕人張了張嘴,上面的大紅印章讓他將到嘴的話咽了回去。
「好吧!我帶你們過去。」
成斌跟著年輕人走在前面,不經意地問道:「請問現在這裡是你在負責嗎?」
「……對。」這年輕人猶豫了一下,還是承認了。
成斌道:「你叫什麼名字?」
「甘雲。」
「甘總,一會兒我們執行搜查的時候,還麻煩你做個見證。」
甘雲正猶豫要不要答應,成斌接著說道:「當然,如果你覺得不方便,我們就去請這棟大廈的物業來作見證也行。」
「不用麻煩,就我當這見證人就行了。」
「如此就謝謝了。」
幾句話的功夫,甘雲已經打開了李德成的辦公室房門。
慕遠在胸口掛上了執法記錄儀,先一步走了進去,一雙眼睛滴溜溜地轉了一圈。
很快,他目光落在了辦公室內側牆面上一個水滴狀電子設備上。
「這是網絡攝像機!」
成斌順著慕遠的目光看過去,神色也為之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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