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太子上書(2/2)
「當然可以,只要你把手頭上那批案卷處理完了就好——嗯,我記得分配給你處理的是一百七十七樁案卷,其中不少都是類似這樣的疑難。你把這些都處理得乾乾淨淨漂漂亮亮,蒼某用八抬大轎送你回萃芳居的酒罈子裡面睡覺。」
「……把那些都弄好了?你不如買個酒罈子給我當棺材算了!」
於是大家哄堂大笑,氣氛十分的快活。
潘龍微微一笑,從回憶之中醒來。
酒館的眾人正在興高采烈地談論關於太子上書的事情,他們提到,不少老臣也跟著太子一起上書,意思大致上都一樣——之前清查財產的事情就做得很好,按照計劃,足足有一年的時間可以用來完成財產清查工作。如今才只是七月,按照人口來計算,已經完成了七成以上。剩下的小半年,怎麼也足夠完成其餘人口的財產清查,那又何必著急呢?
乍看上去,這些說法很有道理,著實能夠迷惑不少人。
但潘龍卻知道,這其實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清查了七成人口的財產?那清查了民間總財產的幾成啊?
有一成嗎!
潘龍前世,聽說過一個著名的理論。
一個社會的財富分配比例,是社會穩定程度的標誌。而財富分配比例裡面,百分之二十的人口掌握百分之八十的財富,算是一個臨界點。
一旦超過這個臨界點,社會的財富就會不可逆轉地朝著越來越向少數人集中的方向發展。除非爆發戰爭,否則沒有任何國家能夠逆轉這個趨勢。
而在大夏,按照潘龍的估算,這個社會九成以上的財富,被不足百分之一的人掌控著。
占據人口大頭的農村鄉民們,往往沒有什麼余財。除了北地、南海之類開拓區,譬如中原的鄉村,村中大多數百姓一年到頭,其實也就混個溫飽。
吃飽喝足就已經很難了,還想要攢錢?
做夢呢!
但那些地主、富商、官員、江湖豪傑們,他們手指縫裡面隨便漏一點,就能抵得上多少百姓幾年的辛苦。
潘龍行俠仗義的時候,往往會順帶著搜刮一些浮財。一方面是他自己也要用錢,另一方面是這些錢可以拿來周濟百姓。
在他的經歷中,搜刮到最小的一筆財富,是大約黃金百兩,紋銀七八千兩,珠寶首飾不論。
那筆錢來自於一個手下有十幾個屠戶,控制了方圓百餘里牲畜屠宰買賣的惡霸。那人的房子也不算多大,家裡的傭人打手也不過十餘人,但卻已經有如此身家。
而諸如天手幫這種有多位先天高手坐鎮的綠林大派,其中財富估計超過黃金十萬兩!
當然,那是要把諸如丹藥、首飾、兵器之類東西也折算成錢財,才可能有的數目。不過,那起碼都是「動產」,是隨時都可以變賣的浮財。
大夏皇朝財富分配比例,已經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
朝廷花了七個月的時間,清查了超過七成人口的財富。乍看上去似乎成績斐然,但其實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完成清查工作的財富,估計只占民間財富的零頭。
如果按照人口比例來計算,覺得這份工作進展順利,那其實不過是在騙自己,或者騙別人罷了!
潘龍冷眼看著那些彈冠相慶、興高采烈的酒客們,心中滿是不屑。
他知道,能在這南夏城喝酒的,不可能是窮人。
這些人都高興了,那窮人們呢?
想到這裡,他頓時覺得桌上的飯菜不香了,杯里的果酒更是又酸又澀,頓時胃口全無。
嘆了口氣,叫店小二過來結帳,潘龍離開了飯館,繼續在街頭閒逛。
可沒多久,他就聽到又有人在討論太子上書的事情。
「太子殿下真是宅心仁厚!」那人說,「他上書說,這段時間因為巡查官員們做事有些急躁,導致在地方上引起了一些糾紛。處理這些糾紛,應該強調『對等』的原則——言語的事情言語解決;文字的事情文字解決;拳頭的事情拳頭解決……就算是動了手傷了人,哪怕是出了人命,也該依照『一命抵一命』的原則辦理。」
「啊,這可真是太寬厚了!」
「是啊!要是換成『七殺星』的話……」
「打住打住!你不提那個煞星,咱們還是朋友!」
「哈哈哈!不提不提!咱們去喝酒,今天要一醉方休!」
「好,說這個,我就喜歡了!」
看著那兩個男人勾肩搭背,興致勃勃地往旁邊酒館去了,潘龍忍不住嘆了口氣。
「想不到變法這件事,居然惹得那麼多人不高興……還是說,天底下被變法觸動了利益的人,大多都聚集在了這天子腳下?」
他嘀咕著,覺得處處風景都很糟糕,處處都令人掃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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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要是換成『七殺星』的話……」
「打住打住!你不提那個煞星,咱們還是朋友!」
「哈哈哈!不提不提!咱們去喝酒,今天要一醉方休!」
「好,說這個,我就喜歡了!」
看著那兩個男人勾肩搭背,興致勃勃地往旁邊酒館去了,潘龍忍不住嘆了口氣。
「想不到變法這件事,居然惹得那麼多人不高興……還是說,天底下被變法觸動了利益的人,大多都聚集在了這天子腳下?」
他嘀咕著,覺得處處風景都很糟糕,處處都令人掃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