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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但那又如何。」
張芸喜歡在李府的生活。
李家家主知道她是太傅府的人,任憑李玉行事;李家正君以為她真的是妻主的遠方親戚,見她年紀小沒有家人,讀書又好,待她如小輩般;李靜李容等也很客氣。
她還喜歡白哥哥,不愛稱他為姐夫,因為她就是單純覺得白卿書好,與李玉無關。
李玉讓她進京,她有些不舍,但張芸知道自己遲早要回太傅府。
去找害自己流落在外的人算帳,在那個人面前,成為堂堂正正的太傅府小姐。
現在回去必然沒有李玉說的中狀元時風光,也許會有危險,可她願意冒險。
「我會與你同去。」李玉說。
「倘若有危險,我會先擋到你的前面。」畢竟是自己在利用她,請求她。
張芸搖頭,不認同李玉的話。
她最掛念的是醫館的那個小瞎子,提到他,有點兒猶豫:「李姐姐,你說,我現在就找人去提親怎麼樣。」
回了太傅府,身份不同,婚事可能身不由己。
原來她這麼大的時候就開始想婚事?
李玉笑了:「你自己去找他們說。」
張芸果真去了,她一個十二三歲的少女,自己跑去提親,最後被大夫踹了一腳,狼狽地趕出來,禮也沒收。
果然太早了。
李玉不知道張芸和她夫郎是何時成的親。但定是因為多年相處的情誼,加上她越來越有出息,才讓醫館大夫同意了親事。
她準備安慰小姑娘,張芸卻眼神發亮。
「伯母說不可能這麼簡單就叫她兒子嫁我,除非我有了成就,有本事護他。」
她的袖子裡藏了一個香囊,是盲眼小郎君給的,拿到手裡,笑得看不到眼睛。
「反正她兒子和我彼此心悅,跑不掉。李姐姐,咱們快些入京吧,回去我也會好好念書,早點掙個功名出來。」
她竟不怕太傅府有豺狼,信心十足。
李玉望著她,想到二姐,想到夫郎,想到家裡所有人。
「那就動身吧。」
補昨天的更新
第70章
李玉走的時候帶了家裡的那份「傳家寶」。
李家正君毫不猶豫就給了她,李玉道:「爹,您不是說這個要分給我們姐妹三人,不能隨便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