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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就小孟啊,上次那個入室搶劫案可不就是她去抓的人嗎,那身手那大長腿,絕對是北京城警局一枝花。」
另一個檢察官也跟著附和:「對對對,小孟真漂亮,我現實生活見過的妹子裡,屬她最好看。」
喝醉的男人最愛攀比,李檢「嗤」了一聲,不屑道:「小孟好看是好看,不過還是比不上我見過的。應該是五年前吧,那時候我大學剛畢業,還是個小警察,沒有進檢察院。我工作的第一天見到一個報案人,嘖,那張臉,演電影都綽綽有餘。」
「切,就屬你特麼愛吹牛,要這麼說,我上次去辦案還見著仙女下凡了呢,編唄!」
李檢皺著眉頭辯解:「真的!那姑娘當時也就二十出頭吧,長得實在是太讓人驚艷了,那眉眼,那鼻子,比現在很多女明星都漂亮。可惜我當時被那個案子整懵了,等人走了很久才想起來忘了要聯繫方式,後來懊惱了好多天。」
周圍幾個男人眼神都沒什麼變化,顯然是不相信。
李檢急了,為了證明表示自己沒在說謊,於是回憶了很多細節:「那天正好是我第一天工作,是五年前的六月十七號。她是在傍晚的時候來的,穿著打扮非常精緻。姑娘手腕上戴了一串銀色的手鍊,底部墜著一朵火紅的玫瑰,反正一看就是有錢人家的小孩兒。」
聽到這裡,一旁懶懶散散的賀律師忽然皺起了眉頭。
玫瑰手鍊……在他的記憶中有過這樣一條手鍊。
賀銘記得,大概是大三或者大四那年,紀悠之有一次說過,江澤予在外面兼職了幾個月,給謝昳買了條很貴的手鍊。
那條手鍊設計得確實好看,謝昳幾乎天天都戴在手上——鉑金底鏈,墜子是一朵雕刻得相當精緻的紅玫瑰。舟舟還因此發過空間,酸怎麼沒有人給她送這麼好看的禮物。
而且,五年前二十出頭、打扮精緻、長相漂亮、家境優渥的女孩子,也全都能對上。
賀銘心裡隱隱覺得或許不是巧合,於是不動聲色遞了個話頭:「然後呢?」
李檢聽到有人捧場,來了傾訴欲,眉飛色舞道:「……但她報案的內容相當古怪,她說有人綁架她,企圖對她實施性/侵犯,可案發時間距離報案姑娘當天,竟然長達七年,是在她念初三的時候。」
「初三欸,還是個未成年!我當時一邊覺得憤怒,一邊又覺得詭異,一樁七年前的性侵案,為什麼要時隔這麼多年才來報案?如果案情不嚴重,都已經超過公訴時效了。」
「當時那姑娘臉色很差,看著死氣沉沉的,可神情卻極為冷靜。和很多歇斯底里的報案人不同,她的敘述非常平緩,說起施暴人當年對她犯罪的全部過程時,從頭到尾表情都沒有變過,簡直像是在說一件無關痛癢的小事。」
賀銘心下一凜,抓住了重點問道:「也就是說十二年前,她在念初三的時候被人綁架、性侵未遂?有沒有具體的時間點和案發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