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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拆遷問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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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市長,我回頭把會議精神向拆遷工作組傳達。

一定督促他們儘快完成拆遷任務!」

「楊市長,我認為你們拆遷工作組可以在過度費上做一做文章!

咱們現在的過度費是每人每個月一百塊錢!

你可以告訴他們,早一天簽協議,早一天搬走就能早一天拿到過度費。」餘慶陽建議道。

一個人一個月一百塊錢,可不是小數目了。

漁民新村的一些跑船的,那些內河駁船,一個月工資也就四百塊錢左右,還不管吃。

所以能夠多領一個月過度費,對那些漁民來說,吸引力很大。

要知道,漁民新村基本上就是計劃生育的荒漠。

陸地上的農民兄弟為了超生,還需要天南海北的去打游擊。

漁民根本不需要,這些漁民雖然在陸地上安了家,但是大多數都還從事捕魚,或者航運的工作。

都是兩口子在一起工作。

出去跑一年船,回來也許錢沒帶回來多少,孩子到是有可能帶回一個。

出去一趟,帶回一個,出去一趟帶回一個。

計生辦還拿他們沒辦法。

不等找他們的,孩子往家裡一放,兩口子又上船走了。

所以,漁民新村里,一家有兩個孩子的,都屬於遵紀守法的公民。

一家三四個孩子的,一點都不稀罕。

大的和小的差個小二十歲都很正常。

濟州市政府定的補償標準是按照人頭給住房面積補償。

一個人三十個平方,基本上哪一家都能弄兩套房子。

而且,還有一個讓漁民拒絕不了的政策,那就是只要簽協議,就給孩子上戶口。

那個年代,計劃生育的一個很重要的套路,就是控制戶口,你超生先交罰款,不交罰款,不給你上戶口。

漁民新村的孩子,百分之六十都是黑戶,沒有戶口。

別說漁民新村了,農村里四五歲了,交不起罰款,沒落戶口的也不少。

「余總說的這個辦法不錯,早一天搬出來,就能多拿一天的過度費!

另外,回遷房的用地解決了嗎?」

「已經解決了,拆遷工作組從漁民新村附近的郭家村購買了一塊地皮,用於修建回遷房!

回遷房的設計圖紙下周就能出來!」

「嗯,都要抓緊,雖然余總不差錢,但是我們該給余總省錢的,還是要省!」張華對楊亞斌的工作能力很滿意,順嘴調侃了餘慶陽一句。

餘慶陽要是知道,一定會抗議,你對楊亞斌滿意,幹嘛拿我開涮啊?

「市長放心,我們一定會把余總的錢用到刀刃上,絕對不會給余總浪費一分錢!」楊亞斌笑著表態。

「那麼咱們是不是該討論一下回遷房的建設施工單位了?」張華笑著徵求餘慶陽的意見。

「市長,余總,這回遷房我看就不用招標了吧?直接交給我們建設工程處吧!」沈其新站起來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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