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出售手中股份(2/2)
如果按原始股,李志成占3成,其他四家各占1.5成,還有1成給對公司有貢獻的人。雖然這幾年經過擴張,大家手頭的股份都被稀釋了,也有很多小股東進來了。
但絕大部分的股份,都還是掌握在李志成,錢靜,何家,陳明傑,胖子家裡,其他的股東,都是小股東。
雖然李志成現在占有絕大股份,完全有權掌握整家公司,但陳明傑還是不想放棄,想做最後的努力,說道「志成,剛剛開辦公司的時候,我們說好了,股東不干涉公司的運作,你這樣做,是不是有點過了?」
「對啊,不是說股東不干涉公司運作嗎?怎麼現在又貿然的抽調公司資金?」一個小股東,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畢竟公司的利益與他們息息相關。
過了?這幾年,自己沒有參與公司的運作,其他股東每個都參與,現在自己抽調公司的資金,卻被說過了。李志成不知道是該笑,還是無語好。
「何叔叔,你也這麼認為嗎?」李志成沒有回答陳明傑的話,向著何丹柔的父親問到。
「志成,其實,你抽調資金,我是沒有意見的,畢竟你是大股東。但公司畢竟也是大家的心血,和大家利益息息相關,所以,你還是告知一下,為何一下子抽調這麼多的資金,不然真的會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的」這算是站了陳明傑一邊,只是圓滑了一點而已。
「柳總,你呢,覺得我抽調資金,符合程序嗎?」李志成對著柳元風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