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三大律法(2/2)
《稅律》最重要的部分,不是賦稅本身,而是其的一條原則:在稅賦面前,人人平等!
也是說,未來要繳納農業稅、工商稅的,不僅有最普通的百姓,也有仕林,士農工商兵,都有納稅的義務。
這從律法打破了大明朝廷的稅制。
按照大明的稅制,士紳、皇莊不用繳納農業稅,而南方的商人,又通過東林黨把持朝政,以「朝廷不該與民爭利」為藉口,阻擾朝廷徵收工商稅。
因此,在大明國內,富商、權貴不用納稅,社會最底層的普通百姓、最應該得到幫助的階層,才是納稅的主體。
朝廷賦稅大量流失,加遼東對韃子用兵,使朝廷深陷財政危機,被迫加稅,而加稅的主體,還是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百姓。
貧者逾貧,富者逾富!
大明朝不滅亡,簡直沒有天理!
李自成已是在為未來的華夏帝國搭建律法框架。
在天命都督府現在頒布施行的四部律法,《推恩律》是專門針對異族的律法,將來也只會在邊疆,甚至華夏之外的土地施行。
《稅律》在今日的西寧、隴右地區,並沒有多少實際作用,天命軍現在的屬地,在大明都是邊陲之地,並沒有多少免稅的富商權貴,連李自成自己的各個廠子都要納稅,還有誰敢不納稅?
《稅律》的頒布和實施,還是著眼於未來,它將和《工商律》、《土地律》一起,成為天命軍都督府執政的三大律法基礎。
李自成雖然也預備頒布有關選舉方面的律法,但選舉制度才剛在隴右省開始試驗,距離制度的成熟,還是任重道遠,將來能不能在整個華夏的土地施行,或者什麼時間全面施行,現在還不能準確預測。
聖女升天節之後,西寧地區對天主的狂熱,並沒有完全消退,在牧師、長老、傳道員們不懈的努力下,西寧地區幾乎全民信奉天主,這種勢頭逐漸向周邊的隴右、甘肅外溢,特別是隴右,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這次更是得到強化。
李自成雖是天主教在東方的教皇,但他的主要精力,並不在宗教的宣傳推廣。
除了去火器局看看山地炮、火藥包的研發情形,以及步槍的生產速度,主要時間還是待在西寧女校,儘快讓這些女學子畢業,他才能從解放出來。
到七月旬的時候,宋部終於從火器局接受了五個百戶的步槍,加原先五個百戶的步槍,第七千戶現在也是一個千戶戰兵、一個千戶輔兵的配置,趕了駐防三角城、卡當城的周賓部,只是駐守固關的馬有水部的戰兵少一個千戶的戰兵。
接下來生產的步槍,將為秦大年部增加五個百戶的輔兵,所以,李自成讓秦大年,先是挑選出五個百戶,進行步槍操訓,一旦有了步槍,立即可以升格為戰兵。
現在西寧地區集了第二、第三、第七三個千戶,總兵力達到六千餘人,其戰兵兩千五百餘人,輔兵三千五百餘人,另外,西寧府及其所屬縣,還有一些預備役士兵,隨時可能加入到輔兵之。
李自成有了一些新的躁動,總想對某處用兵,擴大天命軍的屬地。
不過,現在天命軍屬地的周圍,東南方向分別是大明的關與巴蜀,如果不能積攢足夠的量,千萬不要去碰他們,能夠在固關與洪承疇維持平衡局面,已經很難得了。
屬地的西、南方向,都是山川草原,典型的遊牧民族棲息地,無論是藏人還是蒙古人,李自成暫時沒有向他們開刀的興趣,即便能開疆,暫時也無法駐守,還要白白消耗的大量的人力、糧食。
必須先建立大一統的國家,積攢足夠的國力,才能向這些邊陲之地擴張,在這些遊牧之地,最初占領的時候,必須要有大量的投入,像李自成在三角城降服林丹汗那樣,雖然戰場決鬥完勝,軍事也是勝勢,但天命軍不但沒有得到任何戰爭賠償,自己還付出了大量的糧食。
林丹汗除了部眾和牲畜,已經一無所有,他能拿什麼來賠償漢人?他的私產,似乎只剩下八大福晉了……
李自成除了在學堂授課,心一直處於躁動狀態,但一直找不到合適的突破口,直到八月初,郭世俊從甘肅回到西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