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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2章 北方的強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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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的《華夏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友好通商條約》,荷蘭東印度公司有權與華夏貿易公司進行貿易,但必須遵守華夏的律法,在華夏指定的貿易港口進行貿易和停靠。

荷蘭東印度公司可以在華夏的商館和貿易據點停靠,並獲得補給,華夏的貿易公司,也可以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館和貿易據點獲得補給,雙方都必須給予對方必要的保護和幫助……

對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說,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恢復貿易,特別是他

們非常看重的香料貿易,依然控制在手中。

華夏也獲得了夢寐以求的商業利益。

首先,打通了三保海峽(麻六甲水道),華夏的南海艦隊和西海艦隊,可以合二為一,也可以聯合作戰;華夏的商船可以自由通過三保海峽。

其次,華夏正式獲得三保海峽的通航稅。

再次,華夏的海上貿易公司,可以通過三保海峽,甚至藉助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館和貿易據點,直接去歐羅巴洲進行交易……

李自成並不擔心東印度公司沿途使壞,如果華夏的貿易公司被坑,南海艦隊和西海艦隊會從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船上找回來!

《華夏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友好通商條約》並不是一個雙贏的條約,但荷蘭東印度公司維護了自身的最大利益,沒有這份條約,荷蘭東印度公司將在東方寸步難行。

條約給東印度最大的好處,就是失去了好望角以東的各個商館和貿易據點。

當年東印度公司為了掌控東西方貿易的通道,從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手中搶占了沿途貿易據點,但隨著華夏的崛起,東印度公司肯定無法像以前那樣輕鬆在掌控東西方貿易的通道了。

既然無法全面掌控這條通道,失去商館和貿易據點,對東印度公司更有利,可以減少運行成本,東印度公司的本質,畢竟是企業,減少運行成本,就可以增加利益。

而且並不影響東印度公司的正常貿易,東印度公司將好望角以東的商館和貿易據點移交給華夏以後,可以無償使用華夏在沿途設立的貿易據點,可以購買糧食和淡水補給,免收停靠稅,沒有交易的貨物,是不需要納稅的……

這樣的待遇,與東印度公司自己的商館差不多。

在李自成的心目中,華夏最大的好處,並不是獲得商業上的利益,而是南方海域徹底安定下來。

他可以將主要精力投向北方。

華夏的北方,還有一個強敵俄羅斯,加上一個潛在的敵人準噶爾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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