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我要做一個俗人(1/2)
「叮咚,叮咚——」
門鈴響起的時候,李赫和李純也才從市區里買了菜回來沒幾分鐘,因為今天請客的主角是兄妹倆,所以李傑和米婭都被他們趕走了。
按照李赫的本意,這也不算請客,也就是在新家裡小範圍的吃個飯罷了,但很多事情,到最後往往總是出人預料。
「來了!」李純穿著哥哥前兩天才給她買的一套粉紅色的阿迪達斯運動衣,扎著一條馬尾,蹦蹦跳跳的,跳動著的發梢掛著她的歌聲,清清脆脆的,快樂得像一隻小鳥兒。
李赫看著妹妹歡快的背影,心裡滿滿都是微笑,然後在心裡很勵志的對自己說,為了讓妹妹長大了還能這麼歡快,他怎麼都要更加的努力。他可是個重生者啊,作為一個重生者,還有什麼比讓親人幸福更重要的事情呢?
「勇哥!」李純開了門,出現在他們面前的是趙勇那張長滿了青春痘的面孔,因為經常在李赫他們家出現,趙勇也是習慣性的拍了拍李純的腦袋,自來熟的找了一雙拖鞋換上,把手裡提的東西拿到了廚房裡。
「講真的,」趙勇放了東西,從廚房裡出來說:「不知道你叫我買那麼多肉來幹什麼,吶,這是剩下的錢,我多花了一點買了兩包煙。」
買肉的任務是李赫昨天就交代給趙勇的,拿了幾百塊錢,趙勇花了不到一半,剩下的都還給了李赫。他和李赫是從小學就認識的,但最近他覺得李赫和過去不一樣了,甚至可以說,就跟換了一個人一樣。但是和所有發現了李赫的變化的人一樣,趙勇也更喜歡現在的李赫,現在的李赫,對他有著一種很強烈的吸引力。
這種吸引力,跟性別無關。
似乎跟他們認識了多久也無關,趙勇覺得,即使他現在剛認識李赫,也會被他吸引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之前的「流火杯」奪冠,幾場比賽下來,就連「雷暴」那些一向和他們不對付的牲口對李赫都是佩服得五體投地,不僅僅是因為他懂得安排戰術,男孩們看人很簡單,他們看到的就是李赫除了會安排戰術,也是腳法僅次於付疏野的一個,而他不但腳法好,更是在球場上奔跑最多,拼搶起來最不要命的。
這就足夠讓他們感到折服了。
「買那麼多肉乾什麼?」李赫呵呵一笑,說:「我給你算一算吧。一會郁芷涵要來,郁芷涵要來康少自然也要來。康少來了,不能不叫李經緯和付疏野吧?偉帥來了,雲璐總要來吧?叫了這麼多人,我也不在乎再多叫上河溪洲和陳菁了,上次去雲杉縣你是親眼看到了,包括幾個女生在內,你覺得有哪個是喜歡吃素的?廢話少說,跟我到廚房把這些肉都切了,我可沒耐心做什麼炒菜,直接高壓鍋燉起來,一會吃火鍋。」
「五花肉燉蘿蔔?」趙勇懶得去管究竟來多少人,反正現在的李赫很大方,花的也不是他的錢,人多還熱鬧些,他吸了吸鼻子,似乎聞到了一股常見的,而又動人的香味,趕緊說:「肉我來切,你切的都太小塊了。」
李純在旁邊聽得掩嘴直笑,說:「勇哥,是誰剛才還問買那麼多肉乾什麼的?」
這時門鈴又響了,李純繼續一蹦一跳的跑去開門,然後就聽到他在門口喊:「哥哥,是一位小姐姐!」
李赫聞聲出去,看到站在門口的是依然穿著民族中學校服的趙金珠。李赫還是堅持每周都去枯榮武道館練習,每次去看到趙金珠身上穿的不是舊衣服改的練功服,就是身上這一套校服,這姑娘的個頭竄得快,雖然還比不上陳菁那個高妹,但是她身上這一套校服,明顯已經短了。就看到她站在門口,在這樣的高檔小區里,她顯得有些侷促,卻依然倔強的昂著頭,絲毫沒有畏縮的樣子。
這時趙金珠的腳邊,還放著兩個那種老太太買菜用的竹籃,每個籃子裡放著幾個玻璃瓶子。她看到李赫,明顯的鬆了一口氣,清清淡淡的一笑,叫道:「李赫哥。」然後她看著李赫一身家居,還穿著圍裙,手裡提著菜刀的樣子,笑意里忍不住多了一些鮮活的東西。
李赫晃了晃手中的菜刀,說:「進來坐呀,站在門口乾什麼?」
趙金珠猶豫了一下,說:「李赫哥,這是你要的跌打酒,配方有區別,主治風濕腫痛的。但是我不知道你要這麼多做什麼,這一瓶就是一斤,夠用很久,你們一家人用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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