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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跟獵人比耐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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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我私下找技偵的夥計反覆比對了。照片拍得比較模糊,雖然可以看到一個白頭髮的,和嫌疑人的對比度很高,但並不能完全確定就是同一個人,最重要的,是照片中出現的那把刀,是一把仿製的武士刀,武士刀的刀身很窄,但死者的傷口很寬,不像是同一件兇器所傷。死者的致命傷是個刺傷,如果嫌疑人拿的真的是武士刀,在刺傷死者的時候不會留下那麼寬的刀口。這一點相對有利,更多的東西,還有待法醫進一步分析。但目前的問題是,嫌疑人仍然在逃,這反而對他很不利。」

「這我知道。可你們就不調查一下那個夜總會的老闆,既然是大規模的械鬥,他怎麼也不可能毫無瓜葛吧?」

「這個我知道,我們警方的原則是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這不是一句標語口號,這是事實。讓小姑娘放心,我這邊會盡力而為,不,我會全力以赴。但是她本人留在信仰也並不安全,我派兩個人去保護她。」

「人你就不用派了。」李赫說:「我帶她離開信仰。」

「小子,你這是不相信警方嗎?」

李赫苦笑了一下,說:「我也是為警方分憂啊,現在那兩伙混混想必也很不安分,畢竟死了人的一方總是要報仇的。警力有限,就不用分散力量了。天黑以後我就帶著金珠去省城,讓她暫時避一避,等你們警方把案件查清楚了再出來。」

李傑電話那邊想了一下,說:「帶她去避幾天也不失為一個辦法。那麼你呢?你是把她送到省城就回來,還是跟她一起躲避幾天?好像你也馬上就要期末考試了吧?」

差點忘了自己還是個高三學生了,李赫幽怨的說:「老爸你能記得我還要參加期末考試這也是很難得的。我把金珠送到我媽那裡住幾天,什麼時候回來看情況吧。如果不能參加期末考試,就請你用一個足夠好的理由去給老師請假。」

李傑說:「告訴小姑娘,這個案子會水落石出的,你也要小心一點。有什麼事情,隨時和我聯繫。話說有手機倒也真的很方便。」

李赫不想說這個時候的手機比起後來的智慧型手機從功能上來說實在相差太遠,不過就算他用過愛瘋8,現在讓他造,他也造不出第一代愛瘋來。還是趕緊解決當前的事情比較好。看了看時間,其實他們還真沒有睡多久,也不過就到了下午三點多而已,只是天色太暗,怎麼都以為到了傍晚。

年輕就是好,雖然也就睡了三四個小時,但醒來以後,李赫又覺得自己渾身充滿了精力。他先起來給自己和趙金珠做了一頓飯,一個番茄炒蛋,一個炒土豆絲,再炒了一個干香回鍋肉,也許是他的手藝真不錯,也許是為了積蓄能量,這頓飯趙金珠倒也吃了不少。臨近下班的時候米婭打電話來問了一下家裡的情況,她要帶李純去練琴,要晚上才回來。

李赫沒有在家裡呆到米婭回來,他和趙金珠天黑就出門了,但天黑以後也並沒有馬上就去月華區趙金珠住的枯榮武道館,他先是帶著趙金珠到商場裡買了兩套衣服換掉她的校服,一套比較輕便的運動裝,一套比較保暖的羽絨服,看著趙金珠寒冬臘月還穿著一件薄毛衣和洗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校服,他也實在看不下去。

如果是在平時,趙金珠一定會拒絕,但這個時候,她一點都不糾結這些細節,換上運動服,更有利於她施展身手,不過令她驚訝的是李赫的眼光,他給她拿的號,一試就非常合身。買衣服是在市里最好的商場裡買的,李赫並不擔心會有盯梢的混混跟到商場裡來,混混始終只是混混,如果這個時候的混混都能手眼通天,連他們進商場買衣服都能馬上就發現,那他們就不是混混,特麼的可以統治這個星球了。

趙金珠平時穿得太寒酸了,換上了一套李赫給她買的彪馬,這個人瞬間就感覺變了一個樣,尤其是兩條大長腿……李赫最喜歡長腿妹妹了,在他的審美眼光里,甚至可以忽略一點對豐胸的追求,而更熱衷於長腿,但是趙金珠還太小了,才13歲,光是想一想,他都覺得自己該被雷劈得外焦里嫩的。

之後依然沒有直接去武道館,而是又把車開到了距離出城道路最近的一個酒店,開了個房住了下來。現在趙金珠是別人監視網裡的獵物,要從獵人的眼皮底下回到自己的小窩再平安離開,怎麼也得比獵人更有耐心才行。

不過開房的時候李赫倒是什麼都沒有想,住進去以後才有些尷尬了……

這個周末……事兒太多,但老白還是會堅持碼字,努力不斷更,讀者大大們一定要頂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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