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英雄之子(2/2)
所謂的「火之意志」,羽衣身上從來沒有這東西,這一點火影自然能夠看的出來,否則的話,以羽衣如此年輕卻絕對稱得上「逸才」的能力,為什麼自始至終三代火影也從未把他視作繼承人,對他的定位至多是火影的護衛?
這一點跟羽衣被認為是火影一派並不矛盾。
有火之意志的是戴、止水、鼬這樣的人,但是他們的結局呢?
火影不把鳴人交給羽衣,對前者而言沒什麼矛盾之處,不要說以羽衣的思想狀況,假定他真的是對木葉有著極強的歸屬感,可國家元首為什麼要把核彈發射按鈕交到別人手中?
火之意志?有時候信一信也無妨,至於另一些時候……請呵呵之。
原本鳴人應該遭受到的待遇是什麼?他可是貨真價實的英雄之子,可單單為了把他跟一般人隔絕起來,「狐妖」的傳言就被散布開來。
在木葉,有一個慣於背鍋的人物,他的名字叫做志村團藏,他確實不算冤,但畢竟火影才是村子的一把手,如果簡單的講領導責任制的話,團藏所有的責任都可以推到火影身上。
至於說控制不住下屬的領導?那乾脆還是讓團藏來干火影的好。
在「一切為了村子」這種說法下,不要把火影的底限想的過低,可同樣的也不要把火影的底限想的過高,所謂政治,就是這麼回事。
四代死後,三代火影再次……掌%¥…權…了。
…………
不過因為一個比較尷尬的問題,暫時不能把孩子交給羽衣,這一點也是他自己同意的。
羽衣,男,單身,無育兒經驗,如果把六個月以下的嬰兒交給他,那麼結局……他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會把這孩子養死。
所以這兩個孩子會暫時呆在一起,此時他們同在木葉醫院裡。
不過羽衣終歸是第一次見到了他們。應對著兩雙帶著好奇心的眼睛,羽衣絕對是很犯難的。
他現在這個樣子……總之他看到自己的形象的時候,第一反應是殭屍要來吃掉我的腦子了嗎?
額,初次見面是不是該給他們做個表演?
羽衣左右的拇指和中指張開,細微的藍色電弧在指尖練成一條線……他只能表演這麼個鬼玩意。
此類表演,實屬危險,沒那個才能老實一點不好嗎?
不過要不說鳴人更強呢,他臉上有六道痕跡,而女孩只有兩道。
見到羽衣這個鬼樣子的時候,他沒有哭鬧。
六道槓就是牛,鳴人一隻手拍在未來的臉上,另一隻手眼疾手快的就一把攥住了電弧。
這雷遁當然不到能傷到人的程度,以至於初次感受到被麻痹的酸爽的時候,鳴人咯咯直樂。
但是人體是導電的,一旁的女孩顯然被電的不舒服……所以她一口咬在了鳴人的手上。
嬰兒確實沒有牙,但不愧是玖辛奈和水門的孩子,她有咬合力啊。
鳴人君瞬間哇哇大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