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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記得村子外的世界,他知道自己一定要出去,一定要讀書。
在他數年的努力之下,他終於來到了外面,也輾轉得到了父母親人的消息。得知他們全都去世的時候,費徹在黑暗中坐了一整夜,決定回到林家村。
再回林家村時,村里已經從收買被拐婦女兒童到經營拐賣婦女兒童的事業。費徹知道後,決定從此入手。
那時他已近二十歲,在村里早該成親生子的年紀了。
因為他長得好看,在外面讀過書,村里不少女孩都暗自喜歡他。哪怕知道他們家條件不好,他有個酗酒就愛打人的養父,還有個脾氣暴躁的養母,但,仍擋不住姑娘們前赴後繼愛慕他的心。
其中包括林家村村長的女兒林稚真。
她小他一歲半,從小在村里長大,沒有出過林家村。稚真是村里頂頂漂亮的姑娘,也是林家的小女兒,家裡父兄都寵她,不讓她接觸他們所經手的那些齟齬骯髒之事。
也不願讓她和費徹在一起,因為費徹不是村里人,甚至來歷不明,他們始終擔憂有一天這個秘密會被暴露。
偏偏稚真就是喜歡他。
說親那天,雙方長輩談完,留他們二人在室內獨處。
既然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自我介紹還是很必要的。費徹介紹完自己,拿過桌上的紙筆,將自己的名字一筆一划寫下,遞給林稚真。
林稚真對著那張紙上的字,歪著腦袋看來看去,很是新奇。
待費徹將筆也遞過來,等她在那張紙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時,她抿著唇,沒說話。
她沒出過村,不會念書識字。
稚真竭力想偽裝,可還是讓費徹看出來了。
他問她:「你不會寫自己的名字?」
稚真聽出了他話里的鄙夷和不耐,於是嘴唇堅毅地抿緊了,脊背越發挺直了,似要證明自己一點也不在意他的這點「瞧不起」。可放在膝蓋上攥緊的一雙手,指節繃緊到發白,卻還是泄露了這個沒念過書的農村姑娘的傷心。
她喜歡的人,是個讀書人,瞧不上她這個鄉巴佬。
稚真的身體僵直,明明難過得要命,偏偏倔強,嘴硬到底:「不會寫,那又怎麼樣。你因為這個不想娶我,我和阿爸說不嫁你就是了。」
好像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那個聽說他挨打受傷躲在被子裡哭腫了眼睛的姑娘不是她,那個為了嫁給他,纏著阿爸苦苦哀求的稚真也是另外一個稚真。
她愛得那樣卑微,可也想留著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一點驕傲。
費徹的目光從她繃緊卻忍不住微顫的纖細側影移到那雙攥得緊緊的小拳頭上,看了一會兒,才道:「不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