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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昀,我們把三八線擦了,我保證我就超過一丟丟。」
「費昀,你為什麼總喜歡早上喝冷冰冰的牛奶,下次我從家裡給你帶熱牛奶,洗完手再遞給你,絕對很乾淨的。」
「……」
「費昀,這世上有沒有你辦不到的事?我猜猜,如果我能猜到,你就給我一個獎勵怎麼樣?」
「我猜你不會主動和我戀愛。」
「猜對了是不是,該我要獎勵了……我可不可以申請和你早戀一次?」
那時候他們才高一,費昀聞言轉過頭告訴她:「我要去美國讀大學,明天就走,好好讀書的年紀你以後不要胡思亂想。」
沈曼衍被費昀最後一句話刺了一下,好似炸毛的貓咪,氣鼓鼓卻不知道如何反擊,隔了會兒終於找到能甩出的狠話一句:「你真以為自己就很了不起嗎,要不是我喜歡你,我才不會覺得你很厲害。總有一天,我會讓你看到我也能成為特別厲害的人物。」
費昀低下頭,寫自己新學校要的申請資料,掀了掀唇又很快地扯了回去:「無聊。」
後來費昀就去了美國念書,每天上無數課程,提前修滿學分,僅用了六年就拿到了雙學位博士。回國後,他順理成章走了學術道路,進了大學做教授,後又在實驗室大展拳腳。
而曾經那個對他甩下狠話的女孩子也真的成為了很厲害的人物,她頻繁地出現在電視裡,無數人喜歡她的歌聲。費昀在電視裡看到過她,當年的小姑娘長大了,可笑起來酒窩一樣的甜。
而且,還是一樣的可愛。有一次,她特地寫了首歌叫作《笨蛋》,全首歌都在唱「我認識一個笨蛋,他就是笨蛋」,還成為了當年傳唱極廣的口水歌。費昀走到哪都能聽到大家唱「他就是笨蛋」,好像故意說給他聽似的。
後來,高中同學聚會,費昀被班主任邀請回去參加,沈曼衍也去了。席上,兩人誰也沒看誰。聚會散了,聚會上喝了些酒因而雙頰暈紅的沈曼衍偷偷蹭過來,聲音軟乎乎,掩飾不住的開心,可又那樣的卑微:「笨蛋,我追上來了,我現在也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你身邊了。」
到底誰才是笨蛋,費昀無言以對。
為什麼人與人之間會彼此吸引?為什麼一個人可以對另外一個人念念不忘那麼久?為什麼他也會喜歡,會愛上一個人?
是多巴胺在作祟嗎?費昀不知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沈曼衍都是他費昀唯一想起來就會感到溫暖的人。
於是又在沈曼衍的主動追求下,他們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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