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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溫女士必然斥責她,說她顧左右而言其他,學會打馬虎眼了。
一番爭執在所難免。
陸之韻會被氣哭,委屈又難受。
在她十五歲的時候,由於經歷了初中時代的那些事,她有一點討好型人格,習慣性地遷就別人,言行舉止會故意迎合別人,表現出來的是令人容易接受喜愛的模樣,但同時,她是記打的。在那漫長的被排斥的三年時光,她學會了勸自己不要太過在意別人的看法。因而,哪怕在言行上她會不由自主地討好別人,但一旦發現別人對她有討厭的意向,她就會先行遠離對方,把對方當成不相干的人,先討厭對方。
——這就是,假如你不想被拒絕,就先拒絕別人。
按理說,這樣的她,本應該有一身銅皮鐵骨,該心如鐵石,不會再因為別人對她的態度如何而受傷的。但,溫女士永遠是能傷害她的那個人。
溫女士是她的母親,她們擁有不可磨滅的血緣關係,溫女士還養大了她,她的衣食住行樣樣都仰仗溫女士。
一起生活這麼多年,欠著溫女士的,陸之韻永遠無法消除對溫女士的情感期待。也因而註定了,溫女士永遠有辦法令她難受。
當然,她再灑脫,再尋求自我的解脫,再認為別人的眼光和看法和她沒關係,她和那些人,根本就是夏蟲不可語冰,人格卻仍然受到了由這些人構成的環境的影響,在自己做的事不符合這些人的期待和看法時彷徨不安。
簡單來說,就是極度的自卑與自傲。
她看不起那些人,鄙夷他們的思想和眼界,認為他們的世界很狹窄,一輩子就只能看到眼前,就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像是固定的程序——小時候讀書,長大了開始工作,到年齡了談婚論嫁,結婚後生孩子、養孩子,然後為孩子奔波一生,將孩子當成自己的私產,再將自己所有的遺憾和不曾實現的理想加諸在孩子身上、等孩子大了張羅孩子結婚的事、帶孫子孫女……一生就這樣過去。他們仿佛沒有自我的追求,嫁了個什麼樣的丈夫、娶了個什麼樣的妻子、生了個什麼樣的孩子等等等,都是他們攀比的內容,生活就只剩下過日子,全都是雞毛蒜皮的庸俗與淺薄。
她不想那樣過,也認為這等庸俗淺薄的人對她的看法不重要,她是不屑的。卻又在堅持自我時因為與眾不同而產生自我懷疑,會去想——「我這樣做到底對不對?」
當然,她也認為,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有立場。
她只是不夠自信,在行為堅定的同時內心自我懷疑。
這一切的一切,都令陸之韻成為一個矛盾體。在外人看來,她極度瀟灑極度灑脫,在她自己,卻無時無刻不在掙扎不在抗爭。
此時。
陸之韻抬眼,目光靜靜地看著溫女士,輕描淡寫地問:「媽,你不吃嗎?」
溫女士冷笑一聲:「你少給我打馬虎眼。該交待的事,你都交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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