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紙上的盟約(2/2)
大伙兒來到承運殿大殿上,朱高煦連盔甲也沒脫,便坐到了上位的公座上。他轉頭道:「一大早曹都使在書房裡說的話,非常有道理。孟養司思氏的野蠻行徑,是在挑戰雲南都司的威信、在踐踏大明朝廷的顏面!
曹都使上奏朝廷時,定要寫明白,此事若是拖延,那些觀望的土司就會覺得大明朝軟弱可欺!依照太祖、今上給予的雲南三司權宜行事之權,你們只要知會了漢王府、西平侯府,便可先調兵平亂,再稟奏朝廷。」
曹隆低頭沉思著。
朱高煦又問道:「曹都使?」
曹隆忙抱拳道:「漢王殿下言之有理。」
朱高煦道:「此事無須猶豫,本王認為,應立刻調集大軍,準備對孟養司用兵。」
曹隆心事重重,徐財六卻似乎鬆了一口氣,畢竟打仗與商人無關,也不需要他們出軍費。
就在這時,人報麓川軍民宣慰司刁氏使節到。曹隆等人一臉恍然之色,似乎才剛剛明白,孟養司出了事之後,朱高煦已經準備好處理辦法了。
刁氏使者上前拜見。
朱高煦開口便道:「大明朝廷、雲南都司對刁氏之忠心十分欣慰,早有扶持之意。而那思氏羈傲不遜,不尊王化蠻不講理,視禮儀為無物,思氏在洪武年間就曾謀|反作亂。朝廷恩德,雖將其趕出麓川,卻仍封其在孟養司。
大明朝廷一向最重信義,先既已封思氏在孟養,後來發現翡翠礦坑、照樣與之分利。不料思行法貪得無厭,背信棄義,殺我軍民官吏。本王意欲對孟養司用兵,並調麓川軍民協從,爾等可願遵命?」
使者問道:「若能趕走思氏,不知麓川軍民宣慰司可有孟養司玉石礦之分利?」
朱高煦看了他一眼,說道:「本王剛才不是說了,朝廷有意扶持刁氏?那思家玉石礦地盤,當然由刁氏接手。」
使者忙將腰彎得很低,千恩萬謝。
朱高煦提出土司分利由八百兩白銀一年,改為每年八百貫銀或錢一個礦坑;土人開採出來的玉礦石,雲南官府指定的商賈有專買之權。
由使者快馬返回麓川,稟報之後,依舊來漢王府大殿簽訂盟約。
……次日,思氏的使者到達了昆明,帶來了俘獲的趙平等二十餘將士,以表誠意。他們對孟養司礦坑發生的事,帶來了辯解的書信。
思氏的說法是,明軍將士在當地屠|殺村民,激起了憤怒。宣慰使思行法尚不知情,一個武將就帶著本部人馬圍攻了「大明城」。思行法得知此事後,立刻救下了趙平等人,欲與漢王府重新修好、重議玉石礦分利之事。
朱高煦一面寫信斥責孟養司背信棄義,命令他們交出犯|罪的武將,並拒絕了修改盟約的要求;一面與沐晟通信,然後叫曹隆下令從各地衛所抽調人馬,整軍備戰。
他上書朝廷解釋此事。思家在洪武時曾經謀反,屬於無法掌控的土官,坐任其坐大是養虎為患;此時趁機以刁氏土司吞併孟養司東部地區、削弱思氏勢力,乃雲南長治久安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