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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安平條約(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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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西那邊只有兩種國家,一種是小國,一種是不知道自己是小國的小國。」劉德轉過頭,小聲的和坐在自己旁邊的另一個鄭家的談判人員說道。那人聽了,頓時忍不住笑了起來。

「啊,是這樣呀,那麼西班牙男人的兩腿中間,應該也有那種男人才有的東西吧?」劉德帶著非常有禮貌的微笑說道,「如此一來,西班牙的男人都有成為……的能力嘛?貴國是不是為了保證安全,把他們都關進了監獄或者是乾脆一了百了了呢?」

這話一說完,鄭家那邊頓時又是一片鬨笑。

「好了。」鄭森說,也不知道是阻止還是鼓勵。

「哈維先生,我的這個下屬的話可能粗了點,但是話粗理不粗,道理上卻是正確的。否則依照這種思路,我們也一樣有著威脅到貴方的能力,而且比那些華人的威脅大得多,你們是不是應該立刻中斷談判,回去組織軍隊來消滅我們這個威脅呢?顯然您的這個思路是不可取的,和平不能建立在任何一方的絕對安全之上,而應該建立在共同的利益和信任之上。就利益而言,毫無疑問,貿易能給我們雙方帶來利益。而長時間的戰爭則未必如此。所以我們是有著共同的利益的。華人如果發動叛亂,將西班牙人驅逐出去,能給我們帶來多大的經濟利益呢?而這樣做要冒多大的風險呢?我覺得貴國在這件事情上應該要信任我們一次,就像華人此前信任過你們一樣。」

「少將軍,信任任何時候都應該是雙方面的。比如在這份草案中,華人可以自由的移居在呂宋島任何地方,但是對應的,西班牙人可以在中國任意居住嗎?」博格決定要換個討論的方向。

「我們並沒有要求西班牙本土,或者其他屬地對我們開放。而且,論及在呂宋島的居住歷史,華人到達呂宋島要比貴國早得多。另外呂宋島也不整個的都是貴國的領地,那裡有大片的無主之地。」鄭森說,「所以,華人在呂宋居住的權力並不是來自於西班牙的恩賜。不過,為了表達我們的善意,倒是可以向你們提供一些其他的幫助。」

「少將軍你說的其他的幫助是什麼?」博格問道。

「我們可以將一些貴國的被俘的海軍人員歸還給貴國,當然是在支付了相關費用之後。我知道,因為歐洲的事情,西班牙急需得到資金和貨物。而如今,恕我直言,即使我們達成了和平協議,你們手上也沒有足夠的軍艦可以將這些物資安全的送出去。所以如果我們能達成協議,我們的第二個善意就是,我們可以以一個合理的價格向你們出售軍艦。」鄭森說道。

所為「合理的價格」,也就是不低於市場的價格。而鄭家所謂的可以出售的軍艦,多半就是那些被他們俘獲了的西班牙軍艦。這些軍艦都在不同程度上受損了,一般來說,是賣不出多少價錢的,但是不過對於西班牙人來說,這個時候,他們就是拿著買新軍艦的錢,也很難買得到立刻就能投入使用的軍艦,所以這個交易的確讓西班牙人很動心。

「如果貴國還願意再支付一筆費用,甚至也可以僱傭我們的艦隊來給貴國的船隊護航。」鄭森又說道。

西班牙在遠東的海上力量在此前的戰鬥中損失慘重,即使被俘的水兵被贖回來了,即使那些軍艦被贖回來了,但是他們整體上的力量依舊是嚴重的被削弱了。畢竟很多的有經驗的水兵都戰死了,另外這些還回來的軍艦多半也是損毀嚴重的。就像那條逃回馬尼拉的巡航艦,直到今天,它都沒有完全恢復航海能力,至於戰鬥力就更是無從說起了。所以,即使人和船都贖回來了,但它們也未見得打得過那些荷蘭人了。所以如何保證駛向西班牙的船隊的安全就成了一個大問題,至少在穿過馬六甲之前,都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但是如果能夠僱傭鄭家的人來給船隊護航就不同了,以荷蘭人如今和鄭家的關係,他們可不敢和鄭家艦隊幹起來。所以只要護航的船隊中有鄭家的船,荷蘭人就很難下決心動手搶劫。

「不知道少將軍能在什麼時間……」

……

經過艱苦的談判,最後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在1640年二月,雙方終於在合約上簽字。這份合約的最終內容和鄭家提供的那份備忘錄基本一致,華人在呂宋島獲得了諸如治外法權之類的一些列的特權,同時西班牙同意向鄭家支付折合白銀三百萬兩左右的銀元,作為戰爭賠款,並承諾在完成最終數字清點之後,將發還被掠奪的華人財富。當然,為了避免西班牙人故意拖延,條約還規定,在西班牙人完成發還華人財富之前,華人無需向西班牙人繳稅。

當然在當時,爭議最大的還是華人持有武器自衛的內容,雙方經過了好幾輪的談判之後,終於達成了一致的意見:每個成年華人,無論男女都有權擁有不超過兩支槍。華人僱傭的當地土人則沒有這樣的權利。華人可以擁有火炮,但是磅數不能超過六磅。在西班牙人看來,六磅炮小炮。倒是對西班牙人的棱堡構不成什麼威脅。

當然,博格等人也獲得了一些收穫,比如他們替西班牙人爭取到了在北港相關區域自由定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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