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貧窮限制了你的節操值(1/2)
馮見雄強壓住內心的恨鐵不成鋼,冷靜地聽完了史妮可的全部陳述。
個中法律細節,自然是無須贅述。那些條條框框真拿來字斟句酌地摳,諸位看官也看不懂。
一言以蔽之,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的:
當初馮見雄口口聲聲關照過史妮可,凡是涉及「司法認定馳名商標」運作案的訴訟,全部外包給錢塘的天策律師事務所的費主任,不要怕花錢。
但史妮可因為當初給「L乾媽」的案子中,借法援中心的資質打假、嘗過低成本的甜頭,所以還想著「發揮一下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把其中最適合繼續藉資質打免費官司的案子剝離出來、然後讓法援中心的同學們辛苦一下、稍微給幾塊加班費就搞定。
細算下來,截止目前為止,她也確實已經為馮見雄節約了幾十萬的訴訟成本。
對普通人家而言,幾十萬不是小數目了。
但問題是,馮見雄本人老奸巨猾,他知道做事情的尺度。
而史妮可卻是亦步亦趨才跟著馮見雄做了一年多,很多事情難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沒法很好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於是乎,史妮可東施效顰打的這些擦邊球,如果在沒有得罪人的情況下,市司法局對本校法援中心年審時,粗粗一看也就過去了。
事實上,年關前市司-法局本身的例行年檢,還真沒查出問題來。
但是,既然夜路走多了、在商界得罪的人肯定不少。
被人盯上匿名舉報,情況就截然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馮見雄之所以做「L乾媽」的時候敢藉資質、後來又不敢,那是因為他深思熟慮過的。
做「L乾媽」的時候,他的商業套路和計策是首創,所以首先他沒有得罪過的敵手,也就沒人天天盯著想陰他。其次,當時「L乾媽」只是一個農村大娘做辣醬。雖然牌子已經做大了,但所處的產業範疇還是屬於比較「人畜無害」的,在被司法局審計到「免費幫打假」的時候,也更容易放過。
史妮可卻不懂這麼多細節的彎彎繞。
「你們年底去集訓準備辯論賽的時候,我問美琴姐要來了中心的公章,然後她也把哪些案子接哪些案子不接的審批權臨時委託給我了……我就……」
史妮可一臉苦相地說完這番話,一切算是真相大白。
馮見雄撓了一下頭髮,也是正在氣頭上,難得怒罵了幾句:
「你叫我怎麼說你好?眼皮子怎麼就這麼淺?難道是貧窮限制了你的想像力嘛?就為這麼點錢,留下涉及以權謀私的人生污點?你的名聲就值這麼點小錢?你捨得,我和美琴姐還捨不得呢!」
所以說,政界最怕窮人得志當官。越是窮人得志,越容易你懂的那個啥。《XX的名義》這種電視劇雖然有媚上的嫌疑,但說的道理還是有的。
史妮可本來是逆來順受,絲毫不敢反駁馮見雄的,畢竟她也知道這事兒百分百是她的錯。
但她也急於證明自己的人品「並沒有壞到那種程度」,便顧不得這麼多了,連忙辯解:
「我……我錯了雄哥,但是我真沒想貪。我敢用命發誓你要相信我——要是拿公家的錢做私事,我絕對不會也不敢的。
我只是覺得,法援中心的事兒……本來也沒用到國家的資源啊,我們都是一幫同學自己辛苦自己打工做的事情,接點私活兒怎麼了?」
史妮可這番話一說,馮見雄和虞美琴雖然覺得她有些淺見、傻氣,卻好歹品性還算純良。
史妮可說的話,從樸素唯物的角度來看,也不是沒有道理:雖然他們是在公益援助性質的法援中心幹活,但他們並沒有拿國家的錢。
他們只是拿了一些「勞動力」為自己做事。
而這些「勞動力」,正是史妮可和幾個同學自己賣力的。
國家在這個過程中,其實付出的東西只有一樣:牌照資質。
換句話說,沒有國家給資質,普通人沒有律師證、沒有執業律所,就是有這個本事想賣力,法律也不給他資格賣。
而史妮可這種窮苦人家出生的大學生,就樸素地覺得:
既然事情是我們做的,怎麼能算占國家便宜、或者說「挖澀會注意牆角」呢?更不應該談得上「以權謀私」啊?
「土鱉之見!」馮見雄恨鐵不成鋼地訓斥了一句,「牌照不就是國家出資的最大的資源?你難道不知道,牌照就等於錢麼?你去看看外面那些小額民間貸款機構!他們要是能抱上大腿,拿到一張正規商業銀行的牌照,他們願意去花多少億買這張牌照!
對於國家限制准入的行業,牌照就是最大的資源!借授權委託的牌照做私事,就是以權謀私!虧你還是學法律的,怎麼就沒這個意識?好吧,也怪我,是我把你逼太急了,讓你偏科發展,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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