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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四面楚歌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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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明說了吧,我馮某人這輩子什麼缺德的事情都敢做,就是不敢做喬狗的走狗!人活著,賺錢,這些都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遺臭萬年了,錢再多有什麼意思呢,我已經夠花了!我不想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一切卑鄙無恥的商業競爭手段,我都可以理解。但是靠壓迫人類的自由意志、壓迫消費者對選擇權的行使,來達到卑鄙目的的狗賊,就算一時猖狂,終有遭到天譴的時候的。史筆如鐵,饒過誰來!」

「30年前,雅達利公司沒有第三方審核制度,出了爛作,導致整個行業信用力下降。然後任天堂在美國市場就加入了第三方作品審查制度——

或許你會說,這就是『限制消費者選擇權的起源』。

後來索尼的『破解玩網遊BAN機』,也只是跟風。

現在蘋果公司的『非APP-STORE授權認證APP也BAN機、還起訴消費者』,也只是進一步變形。

但我告訴你——你們不一樣!蘋果比他們沒有下限得多。任天堂至少只能處罰底下遊戲的開發者,他們無法限制消費者。90年代初中國人多得是各種N合1的任天堂紅白機卡帶。當然,我這並不是宣揚盜版,玩N合1非法卡帶的人,當然侵害了遊戲開發軟體公司的利益,軟體公司有權算這筆帳,但任天堂無權。索尼時代,索尼可以BAN機,但也不能越俎代庖。

可是,喬狗做的事情,是個什麼性質,你心裡沒點逼數嗎?『侵害了軟體著作權利人利益的事情,就讓軟體權利人自己去追討。侵害了硬體利益的人,才由硬體生產商追討』這個鐵律被突破之後,你會看到什麼?你會看到一些『沒有侵害到任何軟體著作權利人、但是僅僅妨礙了硬體權利人既得利益的事情,硬體權利人也會越俎代庖去管』。

這叫什麼?這叫傷害全人類的自由意志和選擇自由!所以,南山可移,要我跟喬狗和解卻是萬萬不能——你有什麼招就放馬過來,連林肯這種狗雜種都能青史留名,我憑什麼不行?!」

馮見雄一番擲地有聲,噴得拉蒙德羞愧不已。

明明他不是那個卑鄙決策的制定者,但內心也竟然如此之有代入感。

那一剎那,他真為自己供職於蘋果而羞愧了。

當然,只是一剎那,下一剎那,想到蘋果開給他的薪水,良心什麼的就丟掉好了。

馮見雄這番話,看起來很難理解,但如果用粗俗的例子說明一下,那就很容易了:

比如,如果軟體的冤損由軟體商「討回血債」、而不由硬體商出頭,那麼,人類就可以自由地看到很多東西。

比如,有些東西被定為非法出版物(比如不和諧的遊戲,但是具體不和諧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都是黃-暴)。

這種東西是不允許賣的,不允許研發/創作這些東西的人以此牟利的。

但是,翻遍全世界文明國家的法律,看這些東西是不犯法的。你不能懲戒消費者。

換句話說,「地下遊戲/軟體」有兩大類,一類是侵犯了創作者的經濟利益。另一類是沒有侵犯到任何創作者的經濟利益,只是純粹內容地下、所以創作者無權以此牟利。

軟體商追責,只會打擊第一類。而硬體商一旦加入,就會把第二類都打擊到。

站在消費者立場上,我願意看到不和諧的東西(也就是上述的第二類),這是我的自由。

(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來講,寫小黃文賣錢是犯法的,但看小黃文是不犯法的。蘋果的APP-STORE會把開發犯法看不犯法的東西也禁掉。)

幾十年前,或許有小夫妻兩個,自己窩在家裡***,然後被警察破門而入抓去罰款拘留的事情發生,但那是國家法制建設還不健全時候。

如果縱容蘋果這樣的畜生做大,而且還可以高調到「控告消費者」,那將來華為什麼的有樣學樣,豈不是幾個巨頭「我希望人民能看到什麼,人民就只能看到什麼」了?(當然,現在華為還是比蘋果好一些,我從來不在應用商店裡下載APP,我會主動查清楚軟體官網是哪裡,然後頂著華為的『該程序安全性未知』紅色警告安裝。華為和360都沒蘋果那麼強制)

這比默多克還赤裸裸了。

這是對人類精神自由追求的踐踏!而且是始作俑者,靠著其商業上的卑鄙成功,起到了非常惡劣的示範作用。

……

拉蒙德被趕走了,是羞愧地離去。

馮見雄給他說的話,他不可能都記住,但稍微記住一星半點,都足以烘托馮見雄的拒不合作態度、並且向上風交差,證明「並非渣滓洞威逼利誘不夠,實在是敵人太堅貞不屈」了。

這些態度,當天就傳到了提姆.庫克那兒。

庫克最初是震驚,覺得不可理喻,但最後也只能接受這樣的事實。

世上竟然有這麼大義凜然的存在。

可是,問題怎麼解決呢?難道真的任由馮見雄興風作浪、而蘋果的公關部只能四處被動堵漏?

而且,他的「息事寧人」方案無法奏效的話,再不執行喬老賊的硬懟計劃,就說不通了。

矯詔這種事情,做完之後沒收到效果,就必須花更多的力氣填坑。

「還是跟史蒂夫稍微通通氣吧。」庫克思之再三,決定還是溝通一下先。

他門也沒敲,直接進了喬老賊的辦公室。

「史蒂夫,有個事兒我必須跟你道歉。」

庫克也很乾脆,直接就認帳了,把他矯詔的事情徹底坦白。

當然,他也會解釋一下:自己是為了儘快把事情平息下去,所以才指使拉蒙德給點錢,試圖把馮見雄雇為在華的服貿領域法律顧問。

順帶的,他還把自己開出的價碼,和對方的拒絕,大致描述了一番。

喬老賊聽完,居然沒有馬上生氣。

或許他也意識到了,雖然昨天庫克忤逆了他,但自己的決定,也確實是在被憤怒沖昏頭腦時作出的。

現在來看,儘管庫克的退讓毫無效果,但其動機並沒有錯。

「這世上居然還有1億美元擺在面前都不乾的律師?呵呵,我見到的華爾街狼多了去了,就沒聽說過。」

喬老賊自信地嘲諷了一句,似乎還對對方的動機很不相信。

「我覺得他說的是真的——他確實是因為信仰和理念的衝突,才想盡辦法跟我們作對。當然了,他也會順便賺一些來自於我們競爭對手的錢。」庫克不無憂慮地分析道。

從拉蒙德的轉述中,他察覺到馮見雄是一個有信仰有底限的人。

當然,馮見雄也不是不賺錢,他只是「為了信仰,可以無視谷歌出價與蘋果出價之間那部分差額」而已。

換句話說,馮見雄這邊拒絕掉1億美元,那頭說不定還能回籠幾千萬。純粹損失掉的部分,只有幾千萬而已。

「因為對自由的信仰而拒絕與我們合作?呵呵,那就更可笑了!」喬老賊突然憤怒起來,

「難道我們不是在捍衛消費者的自由嗎?美國政府要聯邦調查局施壓、查詢用戶隱私數據的時候,我們不是高調保護了!居然有一個那種邪惡極權國家的人,敢標榜自己是為了自由?他也配?」

說著說著,喬老賊讓庫克幫他問問,馮見雄的那些大放闕詞的節目,究竟是在哪兒播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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