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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你對證據學一無所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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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派出女警的電話,是馮見雄自己打的110。

然後,等女警出警的這幾分鐘裡,馮見雄又倉促打了兩個電話,以便有備無患——包括通知某些人,如果一會兒他的手機被收繳了(具體表現就是打馮見雄的號碼沒有人接的話),就立刻請個私立醫院有法醫執照的,以及記者到某處堵門候著。

同時,馮見雄還脫光了上衣,讓馬和紗給自己拍了一堆照片——照片文件上都有顯示拍攝時間,並且確保可以證明這些文件都是原始數據、沒有被P過。

廢句題外話,很多小白不太了解怎麼看數位相機拍出來的照片文件是否是相機直接生成的原文件,還是被P過的——事實上再電腦里右鍵點開某一張照片文件,看「屬性」-「詳細信息」。

這裡面是可以看到「來源」這一欄里有「作者、拍攝日期、程序名稱、獲取日期」這些欄位的。如果「拍攝日期」和文件在文件夾里顯示的「修改日期」完全重合,那麼基本可以證明這張照片是原文件,沒P過。

有些相機還帶型號信息,比如一些貴的、專業的單反,拍出來的照片裡,「作者」這一欄是有內容的,來源不明的相機或者雜牌手機,這個格子是空著的,帶美顏功能的相機法律上來說也是不許打牌子欄位的,否則屬於違法。被P過後的圖片這個位置也會被刷掉。

作為專業的律師,這種數碼圖像方面的證據學基本功,那是肯定要紮實的,否則在如今這個數字時代還打個屁的官司啊,出道第一個官司說不定就被人幹了。

拍完後,馮見雄立刻用電子郵件發送給好幾個朋友的郵箱。

對付警方並且反訴刑訊時,這是最好的反擊證據。

也就是證明「我在進有關部門之前,身上的健康狀況是如何如何的。如果出來的時候身上多出任何一點傷痕,那麼就可以推定是羈押人員乾的」,可以投訴對方。

當然,拍完照之後,馮見雄並不會傻到直接拿這些話恐嚇對方。

因為如果他先把底牌泄了,對方完全可以改用金鹵燈照他24小時、還強迫撐開他眼皮不讓睡覺之類的手段。

或者拿什麼電極刺激他某些比較敏感的部位啦,金雞獨立吊起來啦,消防栓給他沖涼啦……

現代科技和醫學水平下,專業人士想讓受害人驗不出傷,太容易了。

那些**洗死**喝死的,就是前車之鑑。

馮見雄這種老江湖,當然不會傻到直接把底牌泄了、然後讓對方放肆地用高科技對付他。

正確的做法,是先悶聲吃點虧,寧可稍微挨幾下拳打腳踢,身上弄點淤青、可以驗出來的軟組織挫傷。然後這時才拿自己進來之前拍過照、留過別的證這種話來恐嚇對方,和對方達成一種「你現在收手,那我報復的時候下手就輕點兒」的相互擠兌制衡。

馮見雄本來還想給馬和紗也拍一些的,不過想到給妹子拍只穿內衣的**相片,貌似有些不太尊重,也就罷手了。

他轉念一想,人家要對付的是他,怎麼可能對馬和紗動手呢?

何況馬和紗是良家。退一萬步說,就算對方石錘他和馬和紗上過床,那也和女票女昌沒有任何關聯——馮見雄本來就未婚,最多是有兩個女朋友或者情人。另一個未婚少女仰慕他,願意再給他做情人,也是完全合法的。

這世上除了灣灣地區和南棒國,難道還能在《刑法》里找出「通姦罪」來不成?(現在也沒了,南棒刑法2015年2月修改時去掉了通姦罪,事實上從2000年之後就沒有事實上因為通姦罪給人判過刑。畢竟南棒的社會現實也不比我們乾淨。)

對方如果非要拿馬和紗來說事兒,效果無非是炒作起來之後,可以對馮見雄的名聲造成一些污穢罷了。

畢竟就和血蠻子案一個道理,對於那種有錢有勢的人來說,哪怕女票女昌被抓拘留半個月,其實本身沒什麼影響的。民間人士又不走仕途,不在乎政審污點。但血蠻子出了事兒之後,最大的影響其實就是他的名望更臭了。(註:強調一下,血蠻子是真的女票了,所以不是冤枉他的。馮見雄沒女票,只是沒有更出名的例子,所以拿這個舉例一下。)

當然,馬和紗作為女方,恐怕名聲的損害會更大。

這是馮見雄不願意看到的,他一直不想自己身邊的女性朋友因為自己受到傷害,哪怕他並沒有想過潛對方或者勾引對方。

……

回復完電話、發完郵件留完證,眼看對方的人就要到了。

馮見雄最後掃了一眼自己手機上的未接來電和未讀簡訊,居然看到一條田海茉的來電記錄。

應該是剛才馬和紗還在洗澡、馮見雄在外面應付警察的時候打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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